記者劉宛欣/綜合報導
大陸藝人吳亦凡2021年8月捲入桃色醜聞,隨後警方介入調查,以涉嫌強姦罪遭北京檢方批准逮捕,多年形象及事業全毀。事隔1年多,案件在北京法院開審,25日上午一審判決結果出爐,他數罪併罰總共遭判13年有期徒刑,附加驅逐出境。
▲吳亦凡。(圖/翻攝自Facebook/Kris Wu)
根據陸媒報導,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25日對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案進行審判,其中,強姦罪遭判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聚眾淫亂罪則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13年、驅逐出境。判決文中表示,吳亦凡在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家中先後在3名女子喝醉無法反抗的情況下,強行發生性關係,2018年7月1日,他則在家中與其他多人對另2名進行「酒後淫亂活動」。
法院認為吳亦凡的行為構成強姦罪、聚眾淫亂罪,且罪證確鑿,判決期間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也在現場旁聽了宣判。消息一出,大陸網友紛紛留言表示「終於一錘定音,大快人心」、「他出道還沒十三年呢」、「可以了,快活了30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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