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報導與大S為錢鬧翻婚姻觸礁 汪小菲要求道歉、提告
S酒店就第127期《 鏡週刊》的不實報導聲明 「
鏡週刊」網站於民國108年3月6日以聳動不實的標題「大S汪小菲爆婚姻危機」系列內容報導;甚至於同日出刊的第127期雜誌也在封面及第8頁起以不實的標題「為S Hotel吵翻天…」等內容報導。為此,汪小菲先生特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黃介南律師代為聲明,茲分別澄清說明並駁斥如后,以澄清事實:
一、「S HOTEL」今年營運的成長率相較於去年已達10%以上,深受客人之支持與喜愛,且去年財務也有盈餘。「鏡週刊」所稱「尋找金主接手或增資」、「S HOTEL經營吃力」云云,完全是無中生有,與事實不符。
二、「S HOTEL」也請來國際知名設計師菲力普.史塔克(PHILIPPE STARCK )設計,「S餐廳」口碑良好,更廣受消費者好評,誠不容媒體一再以不實造謠。
三、至於「鏡週刊」所謂「大S汪小菲爆婚姻危機」云云,更是無中生有。
四、由於「鏡週刊」網站竟於民國108年3月6日刊登文字或第127期雜誌內容,仍以聳動不實的標題「大S汪小菲爆婚姻危機」及內容報導散布不實內容,已嚴重損害到汪小菲先生之名譽權丶信用及「S HOTEL」商譽。在此,汪小菲先生特要求「鏡週刊」務必立刻下架已刊登的網路報導及回收已出刊的第127期雜誌,並發表澄清及道歉聲明;也希望所有媒體或人士切勿受該不實言論誤導,致再次輾轉散布。
五、「鏡週刊」上開不實報導業已涉嫌《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同法第313條妨害信用罪及《民法》第184條的侵權行為等,敬請「鏡週刊」於「三日」內向汪小菲先生公開道歉,且在蘋果日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聯合報等四大報頭版各1/2版面登報道歉,否則汪小菲先生將循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責任,謹此向各界聲明。
聲明人:汪小菲 民國108年(西元2019年)3月6 日
圖、文/鏡週刊
無論實境秀或者微博,大S與汪小菲都公開恩愛,不過本刊接獲他們身邊友人透露,近幾個月來夫妻私下為錢吵得很凶,日前更爆發婚姻危機。
2月20日,汪小菲在微博曬出7年前他和大S與爸爸的合照,並寫道:「原諒我倆不能回北京和您慶生,今天搬家都快殘廢了,下週補上。」雖然看似父子深情加上鶼鰈情深,但卻無意中透露了近期「搬家」一事…
接著3月3日的下午7點左右,汪小菲的車回到台北市信義區的豪宅「台北信義」,直到晚間11點,他獨自走出住家,雙手插著口袋而且若有所思,面無表情的他看來心事重重。
一個人的汪小菲走到深夜的便利商店,進去後先是拿了個購物籃,然後站在貨架後方進行採買,買到一半還叫了店員過去,忙了一陣他才走去結帳,最後提著一袋生活用品、緩步走回「台北信義」,全程約莫20分鐘左右。
搬家搬到快「殘廢」的汪小菲,身邊友人透露,其實最近他跟大S的婚姻才過8年,夫妻倆就為了錢的問題,吵個不停,危機一觸即發。根據親近的友人透露,夫妻2人多次為錢起爭執,一氣起來大S甚至動了離婚念頭,而且S媽也站她那邊,希望女兒跟汪小菲的財務各自獨立。
由於小S之前曾經脫口爆料,大S跟汪小菲吵架,常動不動就鬧到說要離婚,夫妻2人也因到底定居北京還是台北,意見常有分歧,汪小菲的事業重心多在對岸,大S的家庭牽絆則在台北;之前汪小菲就曾坦承,他們常為「要不要回北京」口角,後來是他為了兒女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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