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沂酸和羅志祥打了「跨國官司」。(圖/翻攝自陳沂、羅志祥臉書)
記者裴璐/綜合報導
活動主持人陳沂2015年11月在臉書向羅志祥(小豬)開砲,痛批對方銷售專輯「買3張就合照、買5張就抱抱」的行為如同「賣淫小模」,認為這樣根本等於「用肉體斂財」,因而遭小豬經紀公司控告公然侮辱,雙方律師已於1月19日首度出庭,8日再度開庭,結束後她立刻發表自己的看法,酸這場官司是「跨國官司」,引起關注。
陳沂一開頭便直接酸羅志祥是「中國人」,接著提到自己因為對方開拓了中國市場,對於開庭她認為有2個爭點,一是她日前提到花錢就可碰到想祥的肉體跟賣淫小模有什麼兩樣,這句話並沒有直接說羅志祥就是賣淫小模,第二則是她認為空幹形容的是一種舞步,她不解為什麼對方會認為是再貶低,更直言問「還是想祥想當中國空幹王?」
不過,這些都不是陳沂認為最荒謬的事,她認為羅志祥的律師聲稱她是法律系出身,所以比一般人更懂得言論自由的限度在哪,所以迴避掉會觸法的字句來表達自己的看法,對此她認為「所以你們不也認為我的文字在法律上沒有問題嗎?」而羅志祥經紀公司則表示:「尊重司法,不隨嘩眾取寵之人起舞 ,杜絕不良言論之風氣。」
陳沂原文:
感謝大家關心台灣人陳沂與中國人羅志祥的跨國官司,今天是第二次開庭。
親自出庭才發現,我在對方律師心目中是多麽偉大的存在。
一直在庭上抬舉說我的知名度有多麽的高,影響力有多麽深遠,是名副其實的媒體寵鵝!
唉呀,如果不是被羅天王看上,小咖如我哪有機會當什麼媒體寵鵝呢?
謝謝想祥一手捧紅我,還幫我開拓中國市場,到底是多深怕我不紅啦?
關於本案最主要的爭點有兩個:
1.「三合五抱根本就是用肉體來歛財,亞洲空幹王想祥這種行徑跟賣淫小模有什麼兩樣?」
我很清楚拋出一個問題,問大家花錢就可以碰到想祥肉體的「行為」,跟賣淫小模有什麼兩樣?而不是說想祥就是賣淫小模。
不知道為什麼對方律師要一直對號入座,堅持認為想祥就是賣淫小模,可以請你們不要這樣欺負想祥嗎?我會難過。
2.「亞洲空幹王」
空幹形容的是一種舞步,而想祥是全亞洲最會跳空幹這種舞蹈的人,所以被尊稱為亞洲空幹王。
對於這樣的尊稱,想祥卻覺得有貶低他的意思,到底是為什麼呢?
還是想祥想當的其實是「中國空幹王」,不是什麼「亞洲空幹王」,請大家正名!別讓想祥不開心。
最讓我感到荒謬的是,對方律師都說我是法律系出身,自然比一般人更清楚言論自由的限度在哪裡,所以會迴避掉會觸法的方式去進行表達,但我真正的意思才不是那樣。
那就對啦,所以你們不也認為我「寫出來」的文字在法律上沒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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