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暐瑋/綜合報導
南韓女星張紫妍在2009年上吊自殺,留下遺書指控經紀公司逼她陪睡近百次,就連父母的忌日也無法避免,有次更被迫玩5P,若不從就會挨揍。年初時法院認為證據不足,判該公司社長無罪,引發大眾憤慨,但日前最終判決出爐,法官認定她被迫陪酒,社長需賠償2400萬韓幣(約74萬台幣)。
▼張紫妍以死控訴遭強迫陪睡。(圖/翻攝自nate)
據南韓《亞洲經濟》媒體報導,張紫妍5年前含冤上吊自殺,以生命控訴遭到經紀公司強迫從事性交易,原本法院一度認為身為唯一證人的她已經過世,加上證據不足,無法對公司高層定罪,不過案件上訴再上訴,高等法院日前推翻以往判決,認定她被迫陪睡,45歲的社長金承勛遭判處賠償家屬2400萬韓幣(約74萬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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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紫妍留下的遺書。(圖/翻攝自naver)
已故的韓星張紫妍曾演出韓劇《流星花園》爆紅,在留下的遺書中痛苦地表示:「每當穿上新衣服時,就是必須跟新男人陪睡的日子,一輩子也難逃性交易的夢魘。」並透露自己在2005年至2009年期間,被經紀公司強逼為大企業、新聞媒體高層、演藝圈人士等31名男性,先後「性朝貢」上百次,其遺書內容震驚整個南韓演藝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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