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CTWANT
疫情肆虐,這兩年來各行各業均受到影響,演藝圈許多活動和演出取消,歌手紛紛尋找出路,有人做副業,也有人另闢他路繼續唱歌夢。時報周刊CTWant刊接獲消息,歌手林采欣因收入銳減,近來已申請街頭藝人執照,打算另操一番事業,不料她向場館申請演出卻被打槍,原來是她曾經發片,身份不符資格。
近日林采欣除了持續嘗試申請街頭表演場地,昨天(20日)她也先和街頭藝人吳鎮安合作演出,兩人合唱吳鎮安的〈大雨過後〉外,林采欣也帶來新歌〈Find The Way〉、〈別來有恙〉,現在不少觀眾被歌聲吸引駐足,也有人認出她身分。林采欣表示,目前已再次申請了表演場地,「如果申請成功的話,屆時會在IG上公布詳細的時間地點,歡迎有興趣的人可以來聽我唱歌。」
林采欣20日和街頭藝人吳鎮安合作演出。(圖/華納唱片提供)
林采欣接受本刊專訪,談及這一兩年的工作狀況,她表示疫情之下表演機會少很多,靠著版稅和業配支撐,商演幾乎沒有,「去年下半年演出沒有超過三場,收入少了6位數。」歌迷除了能在IG、臉書看到她,其餘能見到大家的機會少之又少,為了持續有演出機會,也為了生計,她坦言:「為了以防萬一,我才會去申請街頭藝人執照。」
但對於一個發片歌手,如何能過得了放下身段這一關?她笑說:「我有一次看到一個小女生在信義香提廣場很誠懇地唱歌,很多人在聽、在拍手,我就覺得好像沒有我想像中這麼難,看完她表演我好像有點自信,對於自己的現場功力還是滿有信心的。」
「歌手有光環是比較久以前的想法,我以前也會這樣覺得,但現在網紅或是只是發自己cover的人,他們的粉絲量跟訂閱人數都比你還高,所以我不會再去想我是歌手有光環,我覺得我如果我是對唱歌有熱情的話,我不應該只是想著這個光環。」
林采欣不再拘泥於身份,而是在於目的,「我的目的是讓很久沒有看到我的粉絲看到我,或是讓路人發現『咦這個人歌聲不錯,加一下她IG好了』,街頭演出這件事的意義不在於我是不是歌手,而是有沒有人聽到我現場唱歌,很多人覺得我酷酷的,但我其實現場很會聊天,所以街頭只是一個平台,讓大家可以看到我自己。」
可惜的是,她之前向華山1914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申請演出,卻因為歌手身份遭拒。「我按照資料申請,但公佈那天網站都沒有任何資訊,我打電話去問,他說我是發片歌手,所以沒有辦法通過。」即便她表示自己是個人申請,而非為了唱片宣傳,但仍不符合規定而未通過。此外,她近期也趁空在家做了一些斷捨離,把一些衣物便宜賣給朋友,多少貼補一點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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