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裡專演警察…楊明酒駕撞牆被控3罪判刑出爐! 法官當庭開罵

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香港男星楊明於2020年10月駕駛賓士車引發車禍意外,當時沿香港島馬己仙峽道下坡路段,轉彎時失控撞上石牆,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和「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共3項罪名,經審理後被判入監18日及停牌2年。而他在戲裡常扮演警察,真實人生卻犯酒駕車禍,被法官當庭痛斥「咎由自取、自招惡果」。

▲▼楊明常在戲裡扮演正義警察,戲外涉酒駕撞毀80年古牆。(圖/翻攝自微博/楊明)

▲楊明常在戲裡扮演正義警察,2020年涉酒駕撞毀石牆。(圖/翻攝自微博/楊明)

據香港《東網》報導,楊明4日在名媛女友莊思明陪同下出庭,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和「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等3罪名,今年3月獲判第一個罪名不成立,但承認第二、三項控罪。11月4日開庭,庭上播放行車記錄器影片,片中可見車輛逆向行駛,撞到鐵圍欄停下又繼續前進,並撞倒路牌和石牆,最後才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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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出,楊明雖然沒有酒精濃度數據,但毫無疑問被告在駕駛時受到酒精影響,導致神志不清無法控制車輛,被告允許自己嚴重酒醉,仍選擇繼續開車,法官痛斥「咎由自取、自招惡果」,沒有傷亡純屬僥倖,沒有其他原因。原本判楊明監禁30天,且緩刑及社會服務都不適用,但考量求情書表示,被告是家中經濟支柱,每月奉養父母4萬港幣(約台幣14.5萬元),但是自從去年12月起就已停薪,不能拍電視劇及電影,已經損失100萬港幣(約台幣363萬元),再考量案件審理長達7個月之久,最後判18天監禁,並罰停牌2年以及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有關「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則被罰款3000港幣(約台幣1萬元)。

▲▼楊明常在戲裡扮演正義警察,戲外涉酒駕撞毀80年古牆。(圖/翻攝自微博/楊明)

▲楊明明知酒醉還繼續開車,被法官痛斥「咎由自取、自招惡果」。(圖/翻攝自微博/楊明)

楊明和女友莊思明被拍到十指緊扣離開法院,且兩人都雙眼通紅。面對媒體詢問都不發一語離開,據旁聽記者透露,他聽到法官判決後搖了搖頭,女友則當場爆哭,辯方申請保釋候上訴,保釋金3萬港幣(約台幣10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楊明傳出躲避在女友莊思明豪宅。(圖/翻攝自微博/莊思明)

▲楊明出庭被判監禁停牌,女友莊思明當場爆哭。(圖/翻攝自微博/莊思明)

楊明入行初期深受電視台重用,曾主演古裝武俠劇《刀下留人》並獲得「飛躍進步男藝員」提名,經常演出警察等正派角色。然而他多次酒駕被拘捕,加上曾在夜店襲擊保安人員,開燉湯店被媒體踢爆違規無牌經營,不斷惹上官司,原本2020下半年要主演新電影,沒想到又發生撞車事件,被法官痛斥酒駕,目前演藝事業全面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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