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劇男神李宏毅出事!遭法院下「限消令」禁搭飛機高鐵住星級酒店
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27歲大陸男星李宏毅近年憑《少年歌行》的「蕭瑟」一角人氣飆漲,25日驚傳遭到法院限制高消費!而他與「湖南芒果娛樂有限公司」爆發合約糾紛,因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義務,法院已依法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已於12月8日立案強制執行。

▲陸劇男神李宏毅出事!竟遭法院下「限制消費令」。(圖/翻攝自微博)
陸網瘋傳一張法院的限制消費令,內容指李宏毅被限制實施多項非生活與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具體包括禁搭飛機、列車軟臥與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亦不得乘坐G字頭列車(指高鐵)全部座位。此外,他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台灣稱飯店)、夜總會及高爾夫球場的消費亦受限,也被禁止購買不動產、租賃高檔辦公室,甚至連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購買高額保險理財產品等行為均在禁止之列。
法院在禁令中嚴正警告,若李宏毅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查證屬實將處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者甚至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項禁令將持續執行至李宏毅履行完畢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後方可解除。而李宏毅近年經營演藝事業,如今因合約糾紛被列入「限消」名單,「男神」形象無疑遭受重創。

▲根據法院「限消令」,李宏毅將被禁止搭飛機、搭乘高鐵,也不能住星級酒店(台灣稱飯店)。(圖/翻攝自微博)
據陸媒過往報導,李宏毅16歲時透過監護人與芒果娛樂簽署8年的演藝合約,約定公司提供10萬以上的培養資金,若違約將按剩餘年限每年賠償100萬人民幣。他2017年單方面與公司解約,開始進入司法訴訟,法院2019年判決繼續履約並賠償200萬人民幣,2023年遭芒果娛樂追加賠償金,對方主張他此前拍戲屬於「私接活動」,相關收入應全額上繳。而根據法院限制消費令,他未按法院判決支付芒果娛樂合同糾紛款項,涉案金額達人民幣1118.028萬元(約台幣5001萬元),法院已於12月8日立案執行,12月15日簽發限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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