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加拿大籍男星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罪二審結果24日宣判,結果維持一審原判刑期13年與驅逐出境,裁定上訴駁回。他的親人以及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出席旁聽審理宣判,且更被法院直指「聚眾淫亂首要分子」。
▲吳亦凡案二審維持一審13年原判。(圖/翻攝自微博)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上訴一案公開宣判,法院審理認為,吳亦凡聚眾淫亂是首要分子,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什麼是「首要分子」?根據上海德禾翰通(成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湯弘解讀:「在多人的犯罪中,起組織和領導作用的人,一般為首要分子。」吳亦凡行為構成聚眾淫亂罪,因此依法並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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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吳亦凡「聚眾淫亂是首要分子」。(圖/CFP)
此外,吳亦凡違背婦女意志,利用被害人醉酒並與其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姦罪。原判認定吳亦凡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二審法院仍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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