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原愛不服輸江宏傑!2周內要提出「準抗告」日律師預測法院態度

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江宏傑7月27日偕同律師在東京召開國際記者會,公開說明與福原愛在日本的家事法院判決結果,法院20日判「保全命令」要求福原愛立即履行判決結果。然而福原愛主張「日本司法尚未確定」,日媒認為,她不服判決結果,需要在2週內提出「準抗告」。

▲▼福原愛給橫濱男的「情書」曝光。(圖/翻攝自IG/福原愛)

▲福原愛被日本家事法院判保全命令,日媒推測她要提準抗告。(圖/翻攝自IG/福原愛)

據日媒《FRIDAY》報導,江宏傑公開日本家事法院於20日做出的判決,判下有緊急性的保全命令。記者會後,福原愛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反駁,強調日本國內司法手續尚未確定,還在等待進一步審理。雙方對於判決結果各自主張,同時掀起各界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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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報體育線記者補充,若不服家事法院判決,2週內可以提出「準抗告」,「準抗告」指的是針對不服法官判決時,向法院提出取消或變更的要求。媒體人推測,福原愛方面有提出上訴,因此強調「判決尚未確定」,然而一審結果是否會逆轉,都還不清楚。

同時日本法界人士連日來高度關注此事,關鍵是家事法院對福原愛提出「保全命令」。佐藤MINORI律師在TBS新聞節目說明,「保全命令」是家事法院要求福原愛現階段應該要對江宏傑履行的行為,認為法院判斷有緊急性的必要,所以做出了罕見的判決。同時佐藤律師也認為,福原愛聲明將日本、台灣法院審理事件混在一起。

田村勇人律師在富士電視台《めざまし8》(Mezamashi 8)分析,福原愛並未遵守家事法院的「保全命令」,會被視為沒有遵守法院程序,推測今後為自己爭取權益時,可能會被法院「冷淡」看待。

綜合日媒採訪多位律師看法,大多數律師認為,福原愛應該先配合法院的裁決,雙方再繼續透過法律程序協商,然而福原愛以不服判決的態度應對。江宏傑方的律師申請強制執行,日媒《Sponichi Annex》引述統計,近5年相關案例進展到強制執行,成功率約34%,同時「強制執行」做法較為激烈,江宏傑方在記者會表示希望和平解決。

▲江宏傑記者會。(圖/達志影像)

▲江宏傑開國際記者會,喊話希望福原愛遵守法院判決。(圖/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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