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慷仁問「為何酒駕罰很輕」? 釣出律師分析2點:重刑還是沒用

記者蔡宜芳/綜合報導

近日酒駕事件頻傳,就連藝人宋少卿也在28日四度因酒後駕車被逮,引發各界熱烈探討酒駕刑責問題。吳慷仁29日於社群平台公開發問,表示自己也不解,邀請網友一同探討,而律師黃致豪也在留言區分析重要的2點問題、直說:「重刑還是沒用。」

▲▼吳慷仁不解酒駕輕罰 釣出律師分析2點:重刑還是沒用。(圖/翻攝自Facebook/吳慷仁Kang Ren Wu)

▲吳慷仁在臉書邀請網友一起討論酒駕問題。(圖/翻攝自Facebook/吳慷仁Kang Ren Wu)

吳慷仁29日在臉書PO文,表示自己對於酒駕罰則感到疑惑許久,「就是酒駕的罰則…為何感覺那麼輕?很認真客觀的想提問…請從專業或是法律的層面幫我解讀可以嗎?」對此,律師黃致豪回覆直言:「那些主張『只要加重刑罰,就可以遏止犯罪』的論調,多半既不了解法治與矯正體系的運作方式,也不了解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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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致豪律師表示,酒駕致死的刑事責任,是一種結果加重的額外處罰規定,比起同樣造成他人死亡結果的過失致死罪要重上許多,「甚至再犯最高刑度可達無期徒刑的狀況下,比起殺人罪的處罰之重,毫不遜色。」說明在台灣的刑法典當中,酒駕罰則已經算是名列前茅的重刑罪,「所以,在台灣酒駕致人死傷的處罰,一點也沒有比較輕。」

▲▼吳慷仁不解酒駕輕罰 釣出律師分析2點:重刑還是沒用。(圖/翻攝自Facebook/吳慷仁Kang Ren Wu)

▲吳慷仁不解酒駕為何輕罰。(圖/翻攝自Facebook/吳慷仁Kang Ren Wu)

黃致豪律師透露,有不少懂法律的人都認為酒駕致死罰則其實違背了刑罰原理跟比例原則,「因為酒駕的人一開始並沒有『我上了車就想殺人或者有沒有死人我都不在乎』的犯罪意圖。而這種犯罪意圖是全世界任何一個法治國家在處罰犯罪時需要考慮的。」否則無法在法律上做出輕重有別、合乎比例的處罰。

另外,黃致豪律師也表示,酒駕的成因與人類行為有直接關係,通常會出現在兩種人身上,一種是酒精成癮的人,一種是投機僥倖的人,「很不幸的,從人類的行為與心理的司法心理學角度來說,這兩種偏偏都是重刑難以發揮效用的對象。」前者需要的是治療與處遇計畫,後者需要的是只要犯一次就終身不得駕車,「換句話說,重刑,還是沒用。」

最後,黃致豪律師強調,其實如果仔細調閱數據,台灣近年來的重大犯罪率是相對低點,酒駕案件也一直在下降,「像『酒駕唯一死刑(重刑)』或者『只有全面禁酒才能禁止酒駕』這兩種極端論調,都是全然忽略社會體系的變遷,人性,與法律政策的情緒觀點,恐怕不能真正解決問題。」望網友都能理性對話與討論。

▲▼吳慷仁不解酒駕輕罰 釣出律師分析2點:重刑還是沒用。(圖/翻攝自Facebook/吳慷仁Kang Ren Wu)

▲黃致豪律師分析酒駕罰則。(圖/翻攝自Facebook/吳慷仁Kang Ren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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