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湘文/綜合報導
藝人Angelababy跟老公黃曉明結婚5年,頻頻被網友傳言離婚,所謂的「離婚原因」更是傳得五花八門。她因此提告幾名特別惡劣的網友,其中一起官司在4日公布判決,被告必須刊登道歉聲明7天,並且賠償Angelababy精神損害撫慰金、經濟損失。
▲Angelababy、黃曉明頻頻被傳離婚。(圖/翻攝自微博/楊穎工作室、黃曉明)
被告網友在2018年、2019年發表網路文章,以「當紅小花的離婚大料」為題,影射Angelababy在劇組向導演、製片等人獻身換取工作,被老公發現後受到懲罰。文章內還酸她「因為整容後遺症…emm…」、「買一大批通稿來洗白自己」,雖然沒有直接寫出名字,但種種稱呼、配圖都直指Angelababy。
▲Angelababy被影射靠潛規則換工作,向網友提告。(圖/翻攝自微博/楊穎工作室)
對此,北京互聯網法院作出判決,認為被告寫的內容已足以誤導大眾聯想Angelababy,導致對方受到嚴重的道德非議,確實毀損名譽,必須刊登道歉聲明7天。此外,被告還要賠償Angelababy精神損害撫慰費2.5萬元(約台幣11.1萬元)、經濟損失5000元(約台幣2.2萬元),為惡意造謠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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