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鴻升曾當過違法街頭藝人。(圖/記者李鍾泉攝)
專訪╱吳冠瑾
歌手黃鴻升(小鬼)曾在團體丸子解散後,與好友一起組成地下樂團「Speed ball」。樂團一到假日就在西門町、淡水街頭唱歌,但因為他們沒有藝人執照,收入幾乎都被拿來繳罰單。雖然很窮,但小鬼仍繼續堅持歌手夢,日前還推出個人第7張專輯,人氣、銷售受肯定。
小鬼曾是樂團「Speed ball」主唱,練團一個月後就到街頭演唱。一群人假日起大早,一台車載樂器、一台車載團員,到西門町廣場唱歌。他回憶過往眼神像在發光:「大家反應都很熱烈,台灣人真的很有愛心,有丸子之前就有的粉絲,也有路過的遊客。」
▲黃鴻升示範包裝專輯的過程。(圖/記者李鍾泉攝)
不過,「Speed ball」街頭表演完全免費,就連打賞箱都沒有,樂團的收入來源來自去河岸留言、The WALL等地表演。但事實上,「Speed ball」所有賺來的錢都拿去繳罰單了,他們沒有街頭藝人執照,在公開場合演唱違法,當地警察2小時就來巡一次。
小鬼把玩著手上的戒指,邊說:「最高紀錄一天3張罰單吧,1張1500!不過這是個很不好的示範,大家別學呀。」外界看來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他卻認為很瘋狂快樂:「很勇猛對不對!」
▲黃鴻升年輕時是地下樂團主唱。(圖/資料照、滾石提供)
既然在街頭演唱收入為0,小鬼為什麼還要堅持下去?原來是因為想推出樂團的單曲CD,一個月的街頭表演果真替樂團打響知名度,100張限量CD馬上賣光,隔天在淡水加碼賣100張,也是馬上賣光。
談到和朋友在一起做的瘋狂事,小鬼說話的語調不自覺提高,還拿起自己的新專輯示範:「我們的CD是自己做的,真的是親手!一群人圍成一圈,一個人負責燒,一個人摺歌詞紙等,像流水線一樣;當然大家中間都會打屁聊天,輪流去沙發上睡,就這樣從下午5點用到天亮,直接拿去賣。」
▲黃鴻升要大家別學他違法在街頭唱歌。(圖/記者李鍾泉攝)
有趣的是,當初本來只打算賣100張,豈料在西門町CD就全賣光,他一時興起加碼:「我們明天在淡水也會賣100張!」活動後被其他團員虧的要死,因為大家還得再熬一次夜趕做CD。
地下樂團的生活持續了一陣子,小鬼的生活開始出現了轉機,他陪好友Junior去面試電影《夢遊夏威夷》主要演員,他在一旁無聊,玩眼鏡殺時間。眾人離開前,導演問他一句話:「你眼鏡有鏡片嗎?」他回:「好玩。」就這樣,演員名單公布,他面試上了,Junior落選。
之後,小鬼陪Junior去面試《下課花路米》主持人,製作方覺得小鬼的氣質比較符合大哥哥形象,所以小鬼又上了,Junior再度落選。他笑說:「我有問Junior會不會在意,他說不會,很開心兄弟能上。」就這樣,他的收入開始穩定下來:「在做想做的事之前,要先養活自己。」主持漸漸做出風評,小鬼又陸續接下許多節目的主持棒,其中,《娛樂百分百》更是讓他人氣爆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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