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乃麟不滿判決結果。(圖/記者孟育民攝)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資深藝人徐乃麟與大龍蝦數位公司總經理蔡曜丞、曹小均之間因買賣契約糾紛。蔡曜丞5年前向《鏡週刊》爆料,指控徐乃麟「假賣屋真詐財」,並聲稱徐未履行和解協議,表示「他(徐)跟我的和解書內容完全沒履行,我還可以告他」,遭徐乃麟求償1000萬元;然而台灣高等法院20日廢棄原勝訴判決改判徐敗訴,氣得徐乃麟痛斥「難怪台灣人都不相信司法」。
一審法院判決蔡曜丞需賠償徐乃麟30萬元;然而,台灣高等法院在最新判決中撤銷原判,改判徐乃麟敗訴。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此,徐乃麟表示強烈不滿,蔡曜丞曾因誣告他被判刑5個月定讞,另有妨害名譽罪確定判決3個月及2個月定讞,並在民事判決中被判需償還90萬元。此外,曹小均因綁架未遂妨害自由被判刑5個月定讞,「今天判我敗訴,不就打臉之前判決這些定讞的法官嗎?」
徐乃麟表示,是否上訴會等收到民事判決後,「再來研議要不要上訴三審」。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