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觀眾偷拍《復仇者聯盟4》當場抓包3人!威秀影城火大:想炫耀?

記者洪文/台北報導

《復仇者聯盟4:終局之戰》台灣早上6點才剛上映,第一場放映就有3個台灣觀眾偷拍,當場被影城抓包,讓影城相當火大:「這些偷拍的人是炫耀自己衝首日然後發限時動態嗎?」

 ▲▼《復仇者聯盟4:終局之戰》劇照、《復仇者聯盟4:終局之戰》海報、《復仇者聯盟4:終局之戰》首圖。(圖/翻攝自Avengers臉書)

▲《復仇者聯盟4:終局之戰》。(圖/翻攝自Avengers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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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秀影城公關李光爵透露,早上6點在日新威秀觀看《復仇者聯盟4:終局之戰》第一場放映,未料當場抓到3位台灣觀眾拿手機偷拍片段,「我真想問,這些偷拍的人是炫耀自己衝首日然後發限時動態嗎?員工都會加強巡邏,如果當場被我們當場舉發,不會覺得很丟臉嗎?乖乖當個觀眾很難嗎?」

其實《復仇者聯盟4:終局之戰》上映前一直對於劇情細節保密到家,不只副標題、演員名單,甚至電影預告都有假畫面,就是擔心不小心爆雷,影響了觀眾觀影的樂趣。

不少影迷擔心爆雷,搶在《復仇者聯盟4:終局之戰》上映首日看片,全台各大影城湧現人潮,日新威秀IMAX影廳早上起就開始大爆滿,信義威秀晚上場次幾乎都只剩下前3排,可見其熱門程度。

法律小教室:

在電影院裡以手機拍攝電影的劇情畫面,屬於「重製」行為,這種行為除非經過著作權人同意,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否則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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