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鈕承澤7日現身前往大安分局接受調查,結束後只停留30秒,簡單幾句話就迅速離開,據報導,他供稱認為和受害女子是男女朋友,不知對方為何要提告。不過當事人稍早曝光兩人的對話紀錄,女方表示兩人只因公事見過一次,且聊天只有各講過一句話,不構成所謂的情侶關係。
據《聯合報》報導,在鈕承澤解釋兩人是男女朋友關係後,受害A女出示雙方LINE的對話紀錄,在11月24日事發前只有簡單打過照面,之後鈕承澤有約她喝酒,但被拒絕,鈕承澤也有傳過一次訊息關心,但雙方也只各講了一句話就收尾,不構成鈕承澤所謂的男女朋友關係。
▲鈕承澤離開大安分局前往北檢。(圖/記者林敬旻攝)
A女提供的訊息中,在11月24日事發前,雙方才聊過2次LINE,到了事發當天凌晨1點多,鈕承澤主動傳訊問她「到家了嗎」,接著又打電話關心,但她拒接,只回說:「我現在先不想說話…」到了早上鈕再度傳訊關心,她依舊不回,下午5點多鈕又傳:「你還好嗎?對不起。」都沒有獲得回應。
直到事發2天後的11月26日,A女才主動傳訊說:「我不會恨你或討厭你什麼的,但我覺得我暫時還沒辦法回去工作,需要一陣子去消化這些情緒,你的對不起我有收到了,但我現在還沒辦法說出原諒這種話,我很害怕。」
《鏡週刊》報導,鈕承澤向警方表示,和受害女子兩人的關係是「正朝著交往方向進行」,對方也明白他有追求的意思,事發當晚也確實有發生親密舉動,因此他認定彼此是男女朋友,不明白為什麼對方會控訴他性侵。
LINE對話全文:
女:我加到了!
鈕:你姓X喔,想喝一杯的話可以跟我說喔
女:對呀導演~我姓X~哈哈謝謝導演,我明天還要早起,今天不能喝酒啦~
11/21 7:55pm
鈕:妳在幹嘛
女:我下班剛剛到家
11/24 1:38am(事發當天)
鈕:上車了嗎?到家跟我說一聲好嗎?
鈕:(打電話未接)
鈕:對不起
女:我到家了,我現在不想說話…
鈕:好,GOOD NIGHT,妳可以說話嗎?妳還好嗎?對不起
鈕:好
鈕:good night...
鈕:妳可以說話嗎?
鈕:妳還好嗎?
鈕:對不起。
11/26 9:50am
女:我今天跟XX聊過了...我跟XX說,我不會恨你或討厭你什麼的,但我覺得我暫時還沒辦法工作,起碼這階段是做不來了...需要一陣子去消化這些情緒。
女:你的對不起我有收到了,但我現在還沒辦法說出原諒這種話,我很害怕。
鈕:真的很對不起!最在乎的是怕你被傷害,最擔心的就是妳被傷害。
鈕:妳有權利不原諒我,但真的很希望可以跟妳聊聊當面致歉。
鈕:如果妳最後因為這件事而有了無法癒合的傷口...那我自己都沒辦法原諒我自己了!
11/28 7:28pm
鈕:妳好好休息,有什麼我能做的都請讓我知道。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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