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曾因工作證問題被禁止在台演出,4年後才取得台灣身分,恢復表演資格。(圖/取自文章微博)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資深歌手文章在1984年來台發行專輯,還曾獲得金鐘獎男歌星演員獎,近幾年工作重心轉往大陸,即將返台參加「風華再現──經典歌曲演唱會」,卻被爆出他在1988年在台買房子,因為是印尼華僑,所以貸款需要保人,結果尚未還清便一走了之,導致保人黃小姐受盡折磨長達20年,引發軒然大波。
據《中國時報》報導,文章當時在高雄買下該房屋,房價約1536萬,貸款就需要1036萬,便請唱片公司的同事黃小姐擔任保人,沒想到在1995年對方收到貸款公司的起訴狀,才發現他在1994年4月開始就沒有按時繳付本金和利息,才會讓貸款公司追討保人。
▲文章1984年在台發行首張音樂作品《三百六十五里路》。(圖/取自文章微博)
黃小姐表示,後來該房子遭到法拍,金額只有690萬元,文章反倒欠貸款500多萬元,雙方曾經會面談妥金額,對方表示籌足款項後會一次結清,但是她2年後便發現文章與貸款公司的債務完全沒有解決,卻從此聯繫不到對方。她透露自己是單親媽媽,因為這件事薪資被扣押,20多年來生活相當困苦,因為好友鼓勵才說出此事,還不清楚欠了多少錢,當時認為文章收入豐厚,沒想到竟會如此,感嘆保人的法令很不公平。
▲文章常在微博曬出玩樂照。(圖/取自文章微博)
此外,過去曾有媒體報導文章每個月在大陸和星馬地區約有20場表演,一個月大概可賺入2500萬元,還在北京、新加坡、美國置產,不但開設經紀公司,還投資旅行社,生活看似過得相當富裕。
另一方面,台北演藝經紀文化交流協會理事長王祥基對此回應,幾年前曾經試圖聯絡文章,但一直聯絡不上,認為對方的行為很不應該,怎麼可以連累保人,直言「他這次回來,是男人就該面對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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