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擦撞遊覽車判決出爐!王柏傑「被判有期徒刑2月」得知反應曝光

記者黃庠棻/台北報導

男星王柏傑6月中旬與遊覽車發生擦撞,被驗出酒精濃度達到0.44毫克,遭到警方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當場逮捕。工作受到不小影響。今(4)日士林地院審結,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對此,王柏傑也透過經紀人回應。

▲第60屆金馬獎星光大道,《疫起》王柏傑。(圖/記者林敬旻攝)

▲王柏傑酒駕判決出爐。(圖/記者林敬旻攝)

王柏傑透過經紀人低調回應《ETtoday星光雲》,表示「對於這次事件,將記取教訓並深刻反省,身為公眾人物做了這樣最壞的示範,辜負了大眾期望,再次誠心跟大家致歉,謝謝關心」,同時多次強調「真的有在反省」,更曝光第一反應「(判決)都是媒體先知道」,意指看了新聞才得知結果,被問到目前王柏傑的心情,經紀人則透露「我們都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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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第60屆金馬獎入圍午宴-王柏傑。(圖/記者黃克翔攝)

▲王柏傑酒駕判決出爐。(圖/記者黃克翔攝)

事實上,王柏傑喝酒後與遊覽車擦撞,士林地檢署經49天偵結,8月5日依法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士林簡易庭認為王柏傑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1000元折1日,換算下來約需繳納6萬元。

▲▼        王柏傑酒駕   。(圖/記者黃宥寧攝)

▲王柏傑酒駕判決出爐。(圖/記者黃宥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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