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父小蟲挨告! 周思潔痛失千萬…上法院提告將開記者會

記者陳芊秀、翁子涵/台北報導

藝人周思潔2020年發行專輯《傻傻的花》,不料日前透過社群網站發長文,控訴音樂教父小蟲,整張專輯斥資千萬,但對方至今尚未提供專輯的音樂分軌檔案,14日發表聲明,並將前去台北地檢署提告,下午召開記者會。

▲▼周思潔餐敘。(圖/萊格悠提供)

▲周思潔發聲明,14日將前往台北地檢署提告音樂人小蟲,下午開記者會。(圖/萊格悠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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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周思潔聲明,委託音樂人小蟲製作唱片專輯《傻傻的花》,在其統籌下共支出新台幣1千多萬,對方收取多項費用,卻不斷延宕出片日期,以致唱片發行時恰逢新冠疫情,長達3年無法出國、宣傳可謂損失慘重。她控訴小蟲無視自己不當的作為,尚且散播不實言論詆毁名譽。本人將訴諸法律。

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小蟲助理本月7日回應,小蟲簽的是製作約,並不知情宣傳約,因為之前都是前經紀人在協調雙方工作,但目前沒有人能聯繫上前經紀人,這件事也就沒能給到大家回覆。

【周思潔聲明全文】

中華民國112年12月6日
聲明書

本人周思潔委任音樂人陳煥昌(小蟲)製作唱片專輯『傻傻的花』在他及其經紀人楊智傑(棍子)統籌下共支出新台幣壹仟多萬元。

小蟲個人已收390萬(含6首歌曲製作費共300萬先收210萬及總策劃費180萬)並另外收費拍攝『傻傻的花』MV,擔任導演、製作費165萬。

收取多項費用的小蟲,卻不斷延宕出片日期以致唱片發行時恰逢新冠疫情長達三年無法出國、宣傳可謂損失慘重。

小蟲收取高達180萬的總策劃費,卻在錄音完成後毫無作為即逕自返回中國,致本人需另請團隊始能完成專輯,總計『傻傻的花』含宣傳費高達兩仟萬。

合約明訂『一方如有違反合約規定,需支付他方違約金』本人尚未依法對小蟲主張前開權利,小蟲反而在外放話指本人未支付尾款,詆毀本人名譽,實係惡意顛倒是非。

至今小蟲仍不交出專輯的音樂分軌檔案,更惡意不授權,致使花費鉅資的歌曲,竟無法在KTV播出。

在中國也有人與小蟲發生類似糾紛,憤而告上法院,為使不再有人受害,本人勇敢揭發小蟲與其經紀人棍子之劣行並委請律師追究其法律責任。

聲明人:周思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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