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被控性侵「脫身後首發文」!坤達江宏傑按讚 還背2罪入獄關鍵曝

記者潘慧中/綜合報導

炎亞綸6月被網紅耀樂指控性侵,但因檢察官認為罪證不足,他獲不起訴處分,雖被害人不服一度聲請再議,高檢署8日仍駁回,最終不起訴確定。面對判決結果出爐,他首度發文回應,坤達、江宏傑、陳柏霖、畢書盡、田中千繪等人都按讚了。

▲▼炎亞綸。(圖/翻攝自Instagram/aayan1120)

▲▼炎亞綸的最新貼文吸引不少藝人按讚。(圖/翻攝自Instagram/aayan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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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亞綸。(圖/翻攝自Instagram/aayan1120)

炎亞綸8日中午在Instagram上傳一張大海照,綿延山脈的背後散發出曙光,一隻鳥從藍天白雲下飛過。雖然他沒有寫下任何字眼,但對照方才透過經紀人的回應「謝謝證明清白」,似乎能感受到他此刻的心情。

▲▼炎亞綸。(圖/翻攝自Instagram/aayan1120)

▲炎亞綸發文只附一張曙光照。(圖/翻攝自Instagram/aayan1120)

但事實上,炎亞綸的官司尚未打完。由於他承認和耀樂交往過,但對方當時年僅16歲是未成年,加上私密片外流,雖然他強調並非自己流出畫面,但士林地檢署事後依涉犯製造少年猥褻性行為之電子訊號,及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罪嫌,將他起訴,全案將於12月21日開庭,採不公開審理。

▲▼炎亞綸6月被網紅耀樂指控性侵。(圖/記者湯興漢攝、記者黃彥傑攝)

▲▼ 炎亞綸 。(圖/記者黃彥傑攝)

據了解,炎亞綸被起訴的兩項罪嫌,第一是製造(即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嫌,案發時符合舊法,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第二則是意圖散布而繼續持有少年性交影像,同樣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屆時,他若有罪確定、沒達成和解,恐怕必須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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