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之戰勝利了❤ 張惠妹「激動爆哭」PO六彩旗海:我們的彩虹完整了

記者田暐瑋/綜合報導

台灣確定通過「同性結婚」法制化,5月24日正式上路,創下歷史性一頁,支持同婚法的4萬民眾齊聲歡呼,就連向來是挺同領頭羊的歌手張惠妹也激動落淚,第一時間放上彩虹旗海,感動寫道:「 一早的雨後~我們的彩虹完整了!」

▲▼             。(圖/記者田暐瑋攝)

▲張惠妹落淚 。(圖/翻攝自張惠妹臉書)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張惠妹一直挺身支持同志結婚,也多次站出來替同婚議題發聲,當一得知台灣確定二讀通過同婚法,她當場激動淚崩,在臉書PO出彩虹旗海的美麗照片,說道:「看到新聞,我哭了.....走了那麼長一段路,你們終於可以為自己感到驕傲!我最親愛的英雄們,好想一個一個抱你們!一早的雨後~我們的彩虹完整了。」

立法院會17日審查同婚專法草案,根據條文,只要是滿18歲者,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 ,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並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立法院稍早已經完成前述條文的二讀程序,三讀程序時,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只得為文字之修正。

▲張惠妹。(圖/翻攝自張惠妹臉書)

▲張惠妹挺同。(圖/翻攝自張惠妹臉書

二讀通過條文規定,「為落實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施行,特制定本法。」、「相同性別2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成立第2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照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同婚專法第4條通過,場外挺同團體激動歡呼,可以結婚了!4萬民眾齊喊,「台灣加油、我們見證歷史性的一刻!」同婚專法共有26條,關鍵性的第4條剛宣布通過,法條包含可以「辦理結婚登記」,場外一片歡呼聲,支持者含淚相擁。

▲張惠妹挺同。(圖/公關照)

▲張惠妹挺同。(圖/公關照)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ETtoday著作權聲明]※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