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孫鵬、狄鶯夫妻倆為了兒子孫安佐3月30日赴美,一直到前幾天才終於在鏡頭前露面,看起來憔悴許多、狄鶯也剪去了一頭長髮。審前會議於5日舉行,這也是孫安佐最後一次出庭,認罪協商成工後,他也被移到移民監獄,遣返回台的程序也已經進行當中。
▲孫鵬、狄鶯臉色相當憔悴。(圖/翻攝自東森新聞)
孫安佐律師凱勒對外表示,該案法官最後宣判4至23個月刑期,也就是他至少服刑4個月就可以假釋,而如今移交聯邦機關接手,刑期可以合併,他先前已經入獄70天,所以孫不需要繼續在賓州監獄服刑,之後可以轉交移民局。據《TVBS》報導,美國移民海關執法局(ICE)官員透露他已經被移監到ICE移民監獄,遣返回台的程序正式啟動。
▲孫安佐的遣返回台程序已經正式展開。(圖/翻攝自狄鶯臉書、東森新聞)
事實上,依照賓州法律,孫安佐的「恐怖威脅罪」,屬一級輕罪,最重可判到5年徒刑,1萬美元(約29萬9970台幣),但有量刑準則,因他沒有前科,所以最輕可判假釋,最重則判4個月徒刑。他也在法官面前,念出預先擬好的聲明,表示對自己的作為感到抱歉,不希望未來再發生同樣的事,法官多佐(Barry C. Dozor)則當庭給予勉勵:「你將回到一個卓越的國家(a remarkable nation),有著大好機會與前程,也希望你未來能對其他人有所貢獻。」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