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文正/台北報導
68歲「月亮歌后」李珮菁今天與侯麗芳、陸一龍、林在培、章永華、李炳輝、江彬、龍隆等百位資深藝人出席中華民國關懷演藝人員基金會的新春聯歡餐會;其中李珮菁日前向嘉義地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林姓前夫返還不當得利的近2000萬,遭法官裁定駁回定讞,今天她無奈表示:「對法官非常不解,我提供很多有效證據,但判決對我不公平。」
▲李珮菁(左)與林沖出席餐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李珮菁在23歲時因脊椎開刀導致下半身癱瘓,她透露近3年利用幹細胞技術治療,每次費用200萬,目前總計花費600萬元,「每年一次,抽取腹部脂肪、找出幹細胞,之後打入血管再生新的幹細胞,幫助全身知覺恢復」,之後將陸續透過運動方式復健。
▲李珮菁將巡迴演唱。(圖/記者周宸亘攝)
對於官司,她表示,過程中提供前夫從她戶頭轉帳1300萬到自己戶頭等證據,不解為何法官會判她敗訴,她認為:「與前夫相識、結婚30多年,從來沒有向對方要過一分錢,他沒有帶過一毛錢回家,在婚姻裡,我一直做好本分,他有零用錢可以用,但他做的4個生意都倒,我很失望,人際關係也處理不好,我一天忍一天,忍到最後說掰掰。」
她計畫3月份開始巡迴演唱,將在台中、台南、高雄等地全省10場演出,每場表演4、5首歌曲。另外,她還經營遠紅外線產品銷售,在經濟方面無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