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害死李善均!「女演員判刑出爐」法官斥:讓被害者受極大痛苦

記者劉宛欣/綜合報導

南韓已逝影帝李善均生前遭到兩位女性勒索鉅款,兩人分別是前電影演員A,以及聲色場所經理B,其中A已經於12月19日被判有期徒刑4年兩個月。

根據韓媒報導,南韓仁川地方法院19日對案子做出判決,前電影演員A因勒索李善均5000萬韓元(約113萬台幣),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2個月,而聲色場所經理B則因勒索李善均3億韓元(約680萬台幣),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外送稿用 ▲▼李善均。(圖/CFP)

▲李善均於2023年底不堪輿論而輕生離世。(圖/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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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宣判時表示:「作為知名演員的受害者李善均,因被告的犯罪行為承受了極大的精神痛苦,最終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還進一步指出:「被告的犯罪行為具有重大過錯,應受嚴厲譴責。此外,被告至今未歸還從受害者處獲得的款項。」然而,法官考量到A已經認罪,且表現出悔過態度,以及B因遭受A的恐嚇而參與犯罪等情況,在量刑時都納入了考量。

▲勒索李善均的犯人被判有期徒刑。(圖/翻攝自韓網)

▲勒索李善均的犯人被判有期徒刑。(圖/翻攝自韓網)

此前報導曾揭露,B於2023年9月透過電話聯繫李善均,謊稱手機遭駭客入侵並遭受恐嚇,聲稱需要3億韓元(約680萬台幣)作為封口費,因而被起訴關押,警方調查後發現,當時所謂的恐嚇B的駭客,實際上就是B住在同一公寓的A。

此外,A利用非法取得的SIM卡,以掌握了吸毒線索為由恐嚇李善均及B,當無法從B那得逞後,A直接向李善均勒索1億韓元(約226萬台幣),並成功索取了5000萬韓元(約113萬台幣)。報導中還提到,A過去曾有詐欺前科,於2012年到2015年期間出演過數部電影的配角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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