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夫妻表示,隋棠稱1月18日去花蓮旅遊不在家,但卻有新聞照片顯示當天她參加新片首映會(後排左二)。(本刊資料照)
圖文/鏡週刊
本刊接獲民眾爆料,指藝人隋棠一家去年搬入社區後,放任3個小孩就在清晨、深夜發出奔跑、嬉鬧和彈琴噪音擾鄰,半年來勸說無用,還遭隋棠夫妻嗆聲,一怒之下委由律師提告。隋棠神隱一天後,於臉書發出超過1,800字聲明,反控A先生夫妻「歇斯底里、長期騷擾」等情事,企圖扭轉風向。對此,A先生夫妻發出7點聲明,駁斥隋棠所言,更認為隋棠涉及「誹謗、人身攻擊」,不排除提出告訴!
A先生、A太太表示,身為全體住戶的一員,我們深知敦親睦鄰、與人為善之法,自當遵守社區規約,從未有故意挑釁、不尊重鄰居之舉。隋棠夫妻身為公眾人物,隋棠更深諳社群媒體帶風向操作,貼文一出即有百萬粉絲相信、表達支持,但諸多陳述與事實不符,他們夫妻深感憤怒,認為「一派胡言」!為捍衛名譽,A先生夫妻聲明如下:
1.隋棠說本人曾向她表示「認識很多媒體」,但實際上本人毫無媒體資源,只能尋週刊的投訴管道「電話、Email」 向其爆料,比起隋棠一家自帶大量鎂光燈的程度,根本是「小蝦米對大鯨魚」!
2.隋棠稱搬來前聽到前屋主講述,本人和妻子反映社區噴水池聲音太吵,本人及妻子從未向管委會進行任何反映,不知隋棠到底聽誰所說?是否張冠李戴?本社區管委會主任可為本人作證,請隋棠舉證何出此言?
3.隋棠聲稱曾聽前屋主說,我們家人曾持榔頭嗆聲前屋主,與前屋主有齟齬等語,完全非事實全貌。首先,隋棠搬進本社區前,前屋主早已搬離一年,請問隋棠是如何接觸前屋主獲得本人的資訊?本人在此提供與前屋主對談的訊息佐證,證明與前屋主向來都是理性溝通,隋棠未經查證之發言,等同抹黑本人,企圖模糊噪音焦點,令人遺憾!
▲A先生夫妻出示與前屋主的對話訊息,強調與前屋主都是理性溝通,駁斥隋棠的指控。(讀者提供)
4.隋棠所稱本人與妻子對其家庭成員咆嘯、對裝潢設計師指指點點等說法,亦非事實!本人一家從來都是以勸導方式,請隋棠一家幫忙,絕無嗆聲、恐嚇,反倒是隋棠夫妻高傲的態度,令人不敢恭維;妻子確實曾向她的設計師溝通,是因為隋棠家中裝潢時的震動,將我們家陽台的磁磚震落(有照片為證),為了防範事情再度發生,才會上樓提醒,絕非胡亂騷擾!
▲A先生夫妻強調,確實曾與隋棠的設計師溝通、提醒,但實際上是因陽台壁磚被她家的裝潢震落,絕非騷擾。
5.隋棠聲稱1月18日當天不在家,而是前往花蓮旅遊,家中只有「外籍看護跟一隻狗」?本人還原當天的真實情況,樓上有多組客人帶小孩陸續前來,眾人在房內嬉鬧、發出極大噪音,本人先請值班的劉姓警衛打電話上樓規勸,卻被一名女子嗆聲:「只要是樓下反映噪音,一律不要打電話上來」,就直接掛電話,後續再撥打2次就不接,本人才報警處理,因此有後續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發布的密錄器影片為證。隋棠說「不在家、不知道」等語,顯然是推卸責任,轉移焦點之舉!
6.既然隋棠聲稱1月18日前往花蓮旅遊家中無人 ,也有監視器佐證,本人報警之舉是誣報、找麻煩 !但根據1月18日當天的新聞顯示,隋棠與導演葉天倫跟其他藝人,在參加她的新片首映會?請隋棠公布旅遊、住宿地點的發票或單據,以昭公信!
7.隋棠稱自始自終都是善意溝通,本人不禁想問,為何法院召開2次調解庭均不到場,反而推託卸責?且隋棠身為公眾人物,於臉書的發言,與事實出入甚大,甚至涉及對本人及家人的人身攻擊,本人已與律師研擬,不排除提出加重誹謗告訴,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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