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蕎綺/綜合報導
大S(徐熙媛)日前公開反擊前夫汪小菲,汪小菲爆氣公開離婚協議部分內容,以及女方刷自己信用卡狂買百萬衣服飾品等明細,引發兩極爭議,從離婚協議內容來看,似乎對汪小菲不利,不過律師郭德田解析,其實這應已是對汪相對有利的協議了,否則真要訴訟,可能不是這個價錢就能解決的了。
▲律師郭德田認為汪小菲當初應覺得離婚協議上的金額是他可接受的,才會願意簽下去。(圖/翻攝自YouTube/新聞挖挖哇)
律師郭德田日前在節目《新聞挖挖哇》上表示,以兩岸婚姻來說,離婚後的財產分配基本上會分兩地處理,在台灣的財產用台灣法律處理、在大陸的財產則用大陸的法律,汪小菲大部分身家是在大陸,如果把戰線拉回家鄉,其實對男方不一定有利,現在付100萬元、付10年,加上房貸等雜支,可能總計4、5億元就解決了,拉回大陸處理極有可能不只這個金額,是一半身家都要分出去,每個月100萬元對汪小菲來說,可能是九牛一毛。
▲律師郭德田解析認為汪小菲若在大陸談離婚協議,可能要付出更多代價。(圖/翻攝自YouTube/新聞挖挖哇)
而針對刷附卡購物的部分,依照汪小菲公開的離婚協議內容來看,贍養費每月100萬元限期10年,生活雜支費用付到大S再婚,信用卡附卡使用上卻無任何限制,解讀上會被視為「明示其一,排除其他」,即其他有限制只有這條沒有,效期會被認知是「永久」,意思是無論到何時,刷這張卡汪小菲就是要買單,從這裡可看出汪小菲要不是簽協議時沒有很謹慎,不然就是計算過可能的金額後覺得可接受才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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