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左)與大S(右)在中國認識後僅見面4次即訂婚,卻在婚後10年傳婚變。(翻攝大S微博)
圖文/鏡週刊
汪小菲與大S的離婚傳言不斷,11月5日汪在微博發文說:「我不叫汪小菲,我叫汪少菲,這是我的本名。」知情人士指出,汪小菲之前與大S上節目時,曾提到自己小時候叫少菲,但辦身分證時對方聽錯誤寫成小菲,大S在節目中說汪小菲好聽多了,如今汪小菲在微博改掉妻子覺得好聽的名字,這一天正是大S正式向台北地方法院訴請離婚、汪小菲接獲通知的日子。
9月底汪小菲來台時,對於婚變傳聞鬧得沸沸揚揚,在網路直播說:「我們很好!」10月底汪小菲回中國,卻刪光抖音中有關大S的內容,2人的離婚傳言再度甚囂塵上,但這次2人與S媽及汪小菲的母親張蘭都未再否認。
▲11月5日江小菲將微博名稱改為汪少菲,這天也被通知大S已提告離婚。(翻攝「汪少菲」微博)
▲汪小菲以本名在微博開帳號,3月結婚10週年放閃,說「老婆,小女孩兒,10週年快樂,再過10年希望你還是願意」,如今看來十分諷刺。(翻攝「汪少菲」微博)
知情人士指出,汪小菲9月底那次來台,應不是如外界傳言要替10月6日出生的大S慶生,而是與她談離婚,返回中國後,大S即在11月初告進法院,要訴請與汪小菲離婚,並隨即由法官進行調解,協商討論財產及家人相處模式。
知情人士說,大S與汪小菲已針對離婚協議內容達成共識,但因汪小菲是中國籍,加上他在台灣開設的「S hotel」屬於中資投資企業,相關文件還要經過兩官方文書認證,若2人確定要離婚,法院也會寄一份筆錄到戶政事務所,雙方只要各自透過網路申辦,就可以辦妥離婚手續。
至於相關的財產分配也可在法院介入下進行交割,在一審地方法院就可以解決,官司不必打到三審判決確定,也不必親自出面辦理,期間2人若決定不離婚,只要撤回起訴即可,付給法院的相關費用也只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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