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梁敏婷對王瞳提出的侵害配偶權官司,並且提出4大證據:除了本刊拍到馬俊麟、王瞳照片,還有王瞳寫給馬俊麟的情書、在馬俊麟車上發現疑似王瞳家的鑰匙,以及「馬王」共用手機軟體「evernote」傳曖昧訊息。雖求償400萬元,但在律師看來,應是宣示意味較重。
脩誠法律事務所何宗翰律師表示,「以梁敏婷告王瞳侵害配偶權的官司來看,求償400萬元宣示意味比較重,實務上不太可能賠這麼多…」 。
何宗翰律師也進一步解釋:「以一般民眾的案件來看,若是掌握曖昧訊息,沒有性行為的證據,20萬元就算很多了,但因王瞳是公眾人物,考量的事情會更多,庭外和解的條件還要看兩人的協議。原配會接受和解,有可能是判決下來,法院的判決書會將王瞳和馬俊麟事件的細節公諸於世,另外也有可能是為保全自己的婚姻,不想再鬧大。」圈內推估她們就是用錢解決,金額數字恐怕應該有到百萬元。
更多鏡週刊報導
【撤告和解賠百萬2】王瞳生日收侵害配偶權傳票 與媽媽、阿姨奔正宮家「侵門踏戶」
【撤告和解賠百萬3】嫁艾成不願再提他 「床頭吵床尾和」王瞳曝不可能離婚
夫被爆劈腿6女「公廁激戰」 氣質女星為了孩子全吞了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