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明軒槓上《鬼滅》代理商 律師揭「5關鍵點」:合約不成立

記者許皓婷/綜合報導

網紅鍾明軒自爆原本受到電影《鬼滅之刃劇場版:無限列車》中文版邀約配音,卻疑似因為政治立場鮮明遭到換角,他氣得詛咒代理商木棉花「儘早倒閉」,雙方的「口頭合約」也引起爭議。對此,律師林智群就分析出五大關鍵點。

▲鍾明軒轟代理商惹議,律師曝5大關鍵點。(圖/翻攝自YouTube)

▲鍾明軒轟代理商惹議,律師曝5大關鍵點。(圖/翻攝自YouTube)

針對外界質疑「民法不是規定口頭也可以成立合約?為什麼鍾明軒這事沒有成立合約?」律師林智群表示要視情況而定,像是超商買東西,拿飲料請店員掃描結帳,連「講話」都不用,就成立買賣合約,但商業合作案件的話,一般都會有書面合約,如果沒有,一旦有糾紛上法院的話,主張合約成立的人,就要證明「合約關係存在」,法院也會針對「雙方對於必要之點有沒有達成共識」作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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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以配音員來說,律師林智群表示雙方通常會提出五點做協議,像是勞務提供方式、報酬、著作財產權歸誰、配音員要不要配合宣傳、保密協議等五項,他表示前三點是最必要的,「這不是公司說要不要來配音,你說好,就有辦法成立合約。」

【林智群Facebook全文】

很多網友說
民法不是規定口頭也可以成立合約?
為什麼鍾明軒這個事情沒有成立合約?
嗯這個要看情況而定,
像日常生活中的交易,
比如到7-11買東西,
你拿了飲料結帳,店員幫你掃描一下,
連「講話」都不用,就成立買賣合約了,
這個買賣合約的必要的點,
什麼物品?多少錢?都很特定,
你要買的就是你拿的物品,價錢也很明確,
那當然可以成立合約。
可是商業合作案件,就不是這樣,
一般都會有書面合約,
如果沒有,一旦有糾紛,
上法院的話,主張合約成立的人,
就要證明「合約關係存在」,
法院也會針對「雙方對於必要之點有沒有達成共識」
作審查,通常是會比較嚴格審查的,
那主張合約成立的人,就會比較辛苦。
以配音這種事情來說,
通常會約定這些事情:
1.勞務提供方式,
配音員怎麼提供勞務?
什麼時候完成工作?
電影公司怎麼審查、驗收?
都需要明確規定。
每個人聲線不一樣,
正式錄之前通常會有試錄音,
看看你是不是適合這個角色,
就算通過了,公司決定就是你了,
那你提供的服務是否ok?
也是公司要確認的。
2. 報酬多少?怎麼給錢?
如果試了很多次,公司還不滿意,
那就有換人的可能,
碰到這種情況時,
你前面提供了服務,報酬要怎麼算?
也是要規定清楚的。
3.著作財產權歸誰?
影音作品一定會約定這個,
說你的配音結果屬於電影公司,
以後他們怎麼賣電影,跟你沒關係,
不然以後發生糾紛,電影公司會很麻煩。
4.配音員要不要配合宣傳?
如果找網紅(素人配音員)合作,
通常是看上對方人氣,
那就會要求網紅要配合宣傳活動,
那宣傳活動要配合幾場?車馬費怎麼算?
也要約定清楚。
5.保密協議,
電影宣傳是一系列行銷活動,
是一個團隊活動,
在什麼時候要做什麼事情,
有它的步調,
那公司就不會希望在他們沒預期的情況下,
被網紅洩露出去,
所以會有保密協議的約定。
以上是配音員工作通常會碰到的,
1-3點我認為是必要的點,
這不是公司說要不要來配音,你說好,
就有辦法成立合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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