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根本不怕通姦罪」 蕭彤雯遺憾沒提高民事賠償:錢更有嚇阻作用!

記者李湘文/綜合報導

大法官今(29日)正式宣告《刑法》第239條通姦罪違憲,即日起將持續85年的法條除罪,各級法院對審理中的通姦案都將不起訴。主播蕭彤雯對此發表看法,透露自己早在2017年就贊成通姦除罪,但並非支持通姦合法,而是希望加重民事賠償,因為「我覺得這些會偷腥的男人,會為了錢思考一下」。

▲蕭彤雯談通姦除罪化。(圖/翻攝自臉書/蕭彤雯)

▲蕭彤雯支持通姦除罪,但希望同時加重民事責任。(圖/翻攝自臉書/蕭彤雯)

蕭彤雯在2017年曾撰文分享對通姦除罪化的看法,認為《刑法》第239條其實並無法保障婚姻忠實,也保護不了元配、懲罰不了男人,甚至「讓某些被不對等權勢相逼而發生不正常關係的女性,因為害怕被反告而選擇噤聲,那這東西到底留它何用?」因此她贊同除去這條法律,但同時希望「民事部分加重」。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蕭彤雯談通姦除罪化。(圖/翻攝自臉書/蕭彤雯)

▲蕭彤雯認為,只有金錢賠償能讓外遇方付出代價。(圖/翻攝自臉書/蕭彤雯)

蕭彤雯解釋希望加重民事責任的原因,主要是女性通常都會對外遇的丈夫心軟,不希望對方背上通姦罪名、留下案底,所以幾乎都只對小三提告通姦,而不追究丈夫法律責任,「現在的法,讓男人根本不怕通姦罪,因為他被告的機率很低,既然不會被告,也不必付錢。」

不過,如果沒有《刑法》第239條,元配就可以放心向丈夫要求民事賠償,因此蕭彤雯支持加重民事責任,「意即你出軌,就要有心理準備會付出一大筆錢!我覺得這不但合理,而且更有嚇阻作用!」

然而,如今大法官宣告《刑法》第239條通姦罪違憲,除罪同時卻沒有提高民事責任,令蕭彤雯感到遺憾。她直言:「因為真正能讓外遇方付出代價的,一直都只有高額的索賠。」無奈「講了N年了,也沒見立法有動作」。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ETtoday著作權聲明]※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