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狄鶯、孫鵬低調現身法庭! 孫安佐最快6周後回台…判決結果倒數

記者劉宜庭/綜合報導

孫安佐是藝人孫鵬與狄鶯之子,3月在美國涉嫌恐嚇實施校園恐攻被補,並被控在美國非法持有彈藥罪,他8月底當庭認罪,全案於當地時間11月19日上午10點(台灣時間23:00)宣判,據悉,目前狄鶯夫婦已經在律師的陪同之下,從側門進入法院,至於判決結果,目前仍需等候開庭結束才能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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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孫安佐在美國涉案,狄鶯孫鵬心急救兒。(圖/翻攝自狄鶯臉書、達志影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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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在美國涉案。(圖/翻攝自狄鶯臉書、達志影像/美聯社)

判決出爐前夕,檢方具體對孫安佐求刑15至21個月。聯邦檢方認為,孫安佐利用在美求學機會,抵美不到2個月就前往費城一處靶場租用各型槍枝打靶,並網購大量彈藥囤積在寄宿家庭臥室中。檢方表示,孫安佐身份為持非移民簽證入境的交換學生,明知在沒有狩獵執照的情況下不得持有槍砲彈藥卻仍犯法,雖然沒有證據顯示孫安佐將在學校做出恐怖威脅,但他的玩笑話仍造成同學恐慌,依照量刑準則,請求法官判處15至21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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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律師辛寬托(Caroline Goldner Cinquanto)則以孫安佐以被拘留8個月為由,爭取法院判處「刑滿釋放」(time served),遞解出境。辛寬托也以孫安佐年紀尚輕,且來自與美國文化不同的台灣為由,請求法官給予輕判。此外,孫安佐此次觸犯聯邦重罪,未來一旦被遞解出境,除非獲得許可,否則終身無法再入境美國。

如今,孫鵬和狄鶯在律師的陪同之下,低調從側門進入位於費城的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Eastern District of Pennsylvania),目前各家媒體都在法院等候判決結果出爐。如若法院真的判處孫安佐「刑滿釋放」(time served),遞解出境,由於移民當局作業相當耗時,推估他至少還要被多關6個禮拜才能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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