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文/台北報導
董事長樂團貝斯手林大鈞(鈞董)首部監製電影《搖滾樂殺人事件》,拿著過去廣告公司的工作經驗,結合多年音樂人的背景,親自編劇、選角、參與美術陳設、剪接等,就是希望拍部屬於台灣人的音樂電影,有機會拿去國外影展放映,「我的電影翻譯成英文,全世界的音樂人都看得懂。」
▲《搖滾樂殺人事件》監製林大鈞。(圖/星泰提供)
林大鈞笑說,當時一說要拍電影,很多朋友反對,他獨立完成劇本、分鏡,沒想到申請文化部補助,卻需要電影製作公司才能申請。他急著找人,一度有公司臨陣脫逃,到最後2天才驚險找到合作的導演,還好申請的是「流行音樂跨界補助」,不像一般輔導金審核嚴格,他說:「在座的評審是以音樂在去評論。」
《搖滾樂殺人事件》成本1500萬,算是相當低成本的製作。林大鈞不諱言,與董事長樂團團員投入包括電影、錄音室等投資,至今已抵押第4棟房子,「能不能回收是很現實的,但這跟做音樂的態度很像,我們希望先做想做的事,回收就是好好努力再說。」
▲《搖滾樂殺人事件》劇照。(圖/星泰提供)
談起劇本創作,林大鈞充滿信心,「我認為好看的電影劇本很重要,很多電影花了很多成本,基本的故事本質卻做不到,所以我要把劇本建構起來。」至於為何要以「殺人事件」串起電影?他透露:「我很喜歡看推理小說,平常看社會新聞心裡總是想著『那是官方說法』,就有著官方說法跟真相不一樣。」
對於選角,林大鈞希望演樂團團員的角色必須具備音樂底子,曾找過魏如萱演出,「其實很多人一看劇本就很想要演,甚至自願降片酬來演,像是林辰唏、宋柏緯、姚愛寗都是。」他笑說,一開始看到宋柏緯覺得太像偶像,試鏡時加了一頂假髮就有玩樂團的味道出來了,談了一下更發現對方也有音樂背景,相當滿意。
▲《搖滾樂殺人事件》劇照。(圖/星泰提供)
這次找來滅火器主唱楊大正,林大鈞不諱言,就是看中對方過去接受過鄭文堂的表演訓練,同時具備音樂、表演的長才。他笑說,其實楊大正本來演的是宋柏緯的主唱角色,不過卻在拍攝時突然臨時調動,「大正一看就是滅火器的主唱,宋柏緯是演員,比較可以呈現內斂的感情。」
林大鈞認為電影種類很多,但是這部電影強調音樂性,他更為了場景合乎年代,親自盯場美術組陳設,避免不小心拿錯時空背景的樂團道具。為何樂團成員要留長髮?他表示:「90年代不能講太多批判的話,只能很低調、隱喻,留長髮在當時是一種叛逆的表現,在潛意識裡頭飾反體制的表現。」
▲《搖滾樂殺人事件》劇照。(圖/星泰提供)
另一方面,林大鈞力求精準,拍到好就結束,拍攝期僅16天,素材卻可以剪到120分鐘,最後精簡至90分鐘。本來片中有不少情慾戲,但是林大鈞剪了不少,「我覺得蠻尷尬的,氣氛3到5秒就夠了,一鏡到底會讓我倒吸一口氣,不過我要表現樂團糜爛的那一面,有些還是得做。」
只可惜電影在金馬獎初選階段遭淘汰,林大鈞看得坦然,原來他拍完才發現選用的音樂不符合原創電影音樂的資格,因為皆是收錄在現有專輯的音樂。後來他為了報名金馬獎,硬是寫了一首歌,也邀請5位演員出來唱,最後歌曲只能塞在片尾,「這要入圍的確有點難處,反正賣座片本來就不容易得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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