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嫻「硬起來」簽字有但書 協議多1條件:沒什麼捨不得了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小嫻15日在臉書坦言早在1個多月前,便收到何守正的離婚協議書,「照你要的,無條件」,身邊密友還透露,男方甚至開出「不得要求贍養費」的條件,但據《壹週刊》報導,委任律師陰正邦基於保護當事人立場,打算再草擬一條「當事人離婚後,雙方親友別再互相放話」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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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嫻、何守正。(圖/翻攝自小嫻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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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嫻、何守正5年婚變。(圖/翻攝自小嫻臉書)

關於協議書內容,據媒體報導,小嫻願意妥協不拿贍養費,但是律師陰正邦為了保護當事人立場,考慮再擬一條關於當事人離婚後,雙方親友不要再互相放話的條文,似乎是受到何家二姐、三姐日前發表相關言論的影響,不過,這部份仍需要進一步和兩方好好協調溝通。

▲▼小嫻、何守正。(圖/翻攝自小嫻臉書)

▲據悉,小嫻的委任律師陰正邦考慮再擬一條關於當事人離婚後,雙方親友不要再互相放話的條文。(圖/翻攝自何守正臉書)

對於「無條件」一說,何守正的代表律師丁昱仁15日駁斥,接受委託後,就草擬一份離婚協議書,因當時雙方都沒有開出任何條件,因此就沿用例稿,「就是財產各自所有,負債各自負擔」,但是該份協議書只是一份草稿,在雙方都審閱後,都仍可以做出修改,但沒想到該份草稿在給女方後,就「石沈大海」,女方完全沒有回應,也沒有要求修改,「如果她有意見可以提出來,但是1個多月都沒有下文,哪來我們逼迫她無條件簽名這回事?」

但據《壹週刊》報導,小嫻收到何守正的離婚協議書後,內心一度掙扎,猶豫到底是否要簽字,「感情沒了,變了就變了,我尊重他,也接受了,只是我心裡很捨不得,但走到今天,也沒有什麼捨得捨不得的了。」如今,她只希望趕快辦好離婚手續,當初雖在美國登記,但會委託律師到美國主張「無過失離婚」,意即雙方沒有紛爭、過失,當事人皆不必到場,一切交由律師處理即可,台灣的部分則是能擇日辦登記、同日離婚。

▲▼小嫻、何守正。(圖/翻攝自小嫻臉書)

▲小嫻、何守正甜蜜感情生變。(圖/翻攝自小嫻臉書)

婚變風波延燒至今,雙方各說各話,令外界霧裡看花,其中真正內幕,或許還是只有當事人最為清楚。而事件爆發後,也有不少演藝圈明星紛紛喊話,為小嫻加油打氣。吳宗憲力挺,「演藝圈是妳的家,人家不要妳的話…那妳就回來!」林依晨也大讚小嫻是非常好的女孩,「人生還有很多美好的事情,不管她想追求哪方面,她都值得這份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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