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啟賢遭控教唆電擊棒打人 偵查9個月結果揭曉!

▲巫啟賢2016年被指控教唆傷人、偽造文書。(圖/翻攝自巫啟賢微博、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歌手巫啟賢以《太傻》走紅兩岸三地,憑幽默口才登陸綜《蒙面歌王》擔任評審之一。而他2016年5月被指控涉嫌教唆傷人,原告麥谷娛樂負責人「S先生」於2013年遭4名持電擊棒毆打,又涉及將演唱會場地轉租他人,有偽造文書罪嫌疑。台北地檢署偵辦認為事證不足,被處分不起訴,另外打傷S先生的林姓、黃姓男子則依傷害罪起訴,還有一名涉案的男子「RADIO」還在偵辦中。

S先生表示5年前為巫啟賢宣傳專輯沒有收過一毛錢,對方答允北京演唱會交給他的公司負責,以演唱會執行費、包括贊助金來抵銷宣傳費,但是當時大陸有禁奢令,演唱會批文沒過關延期。而他爆料對方將演唱會場地轉租,被要求退佣金,沒想到因此惹禍上身,2013年11月11日,他回家時遭2名男子持30公分的電擊棒攻擊臉和身體,幸虧樓上鄰居發現報案。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經紀公司負責人S男控巫啟賢教唆,令他被電擊棒打傷。(圖/翻攝自東森新聞)

警方根據路口監視器發現,有3名男子涉嫌打人,又從通聯紀錄中發現巫啟賢和S男溝通工作的電話號碼,令受害S男決定提告。巫啟賢否認與案情有關,並表示演出時手機會交給助理保管。

涉嫌打人的林姓、黃姓男子則供稱,手機曾借給在夜店認識的男子RADIO,但是兩人不願透露RADIO的真實身分,手機通話的內容也不清楚,無法證明巫啟賢涉嫌教唆傷害。有關演唱會場地轉租,檢查官調閱文件後認為,相關 資料沒有麥谷娛樂的印文、負責人署名等,提供文件的是大陸單位,並不是巫啟賢,針對歌手部分的指控最後都不起訴。

巫啟賢2016年曾透過經紀公司回應:「我的態度是不回應、不上當、不隨他人起舞,雖然知道尊重司法程序眼前會吃這些悶虧,但我還是選擇尊重司法,讓時間、司法還我清白。」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ETtoday著作權聲明]※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