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湘文/綜合報導
藝人黃子韜(Tao)曾是韓團EXO的一員,2015年自行提出解約,回到家鄉大陸發展演藝事業,因為經紀約問題,1年多來持續和原公司「SM娛樂」打官司。不過,黃子韜的律師在14日透露,法院已經駁回SM娛樂的主張,裁定黃子韜勝訴,整起訴訟在11月低調結案。
▲黃子韜律師證實勝訴SM娛樂。(圖/取自黃子韜ZTAO工作室微博、黃子韜微博)
據《新浪娛樂》報導,黃子韜工作室的法律顧問在14日證實勝訴,透露SM娛樂主張握有黃子韜「專屬經紀權」,但在北京法院被全面駁回,「黃子韜在中國開展演藝事業,是基於他本身帶有人身屬性的權利,如姓名權,肖像權,包括自身才藝的展示權。這種權利應該是藝人本身固有權利,不存在被他人專屬的概念,此次法院裁定也印證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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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釋,SM娛樂主張握有黃子韜的經紀權,認為對方不該自己發行唱片、演出電視劇,但被北京法院判定沒有法律依據。至於合約紛爭是否就此告一段落?律師則表示:「黃子韜與SM間的糾紛一定程度上是SM自己製造的,所以是否完全解決,也需要看SM的態度。」對此,韓方目前還未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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