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保慧/綜合報導
香港藝人孫耀威2013年在微風廣場露台投資台幣3500萬元開設夜店,沒想到才開幕1天,就遭勒令停業。他4日晚間在臉書放上兩張自拍照,寫道:「被醉駕(酒駕)的人撞了,還要FXXK我,所以我報警了。」也對於和肇事者同為香港人感到羞恥。
▲孫耀威遭酒駕撞上,在臉書PO文。(圖/翻攝自孫耀威臉書粉絲專頁)
孫耀威4日在香港開車時,被酒駕的人開車撞上,他在臉書上寫道:「被醉駕的人撞了…… 還要FXXK我……所以我報警了……。」同時還在社群網站上表示「覺得火大」,坦言:「香港有你們這些人我深感羞恥!」不過他在表示憤怒的同時,也上傳兩張自拍照,其中一張是以車禍現場為背景,另一張是在警車上的照片,還說:「人生第一次上警車做口供,還蠻酷的!」許多粉絲紛紛表達關切。
▲孫耀威遭酒駕撞上,在微博貼文。(圖/翻攝自孫耀威微博)
而在另一個社群網站,孫耀威雖然在微博PO出和臉書一樣的照片,但這裡寫道:「喝了酒,撞了我的車,還FXXK我!我只能報警! 辛苦交警大哥們!」有趣的是,他沒有在這個網站中提到「香港有你們這些人我深感羞恥!」這句話,他分別在兩個平台向不同族群的粉絲報告近況,粉絲依然關心的是「人沒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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