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樂、炎亞綸。(合成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藝人炎亞綸(吳秉孺)遭網紅耀樂指控趁他熟睡時偷拍、外流2人性愛影片,事後強制性行為及偷拍等兩指控獲不起訴,但仍被依涉犯製造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及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兩罪嫌起訴。對此,耀樂29日也發出限時動態表示,「相信司法會讓他的所作所為付出應有的代價,也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無辜的受害者」。
炎亞綸29日現身士林地院,庭後他接受媒體訪問表示,強制性行為跟偷拍已獲不起訴。他受訪時表情嚴肅表示,強制性行為及偷拍2字已獲不起訴確定,「所以我希望,未來不管是媒體朋友們或者是網友們都要斟酌用字」,並且強調自己剛好最近熟悉法律工具,「我沒做的事情就不要再加在我身上」。
另外,耀樂因車禍請假今未出庭,未行調解,法官安排3月11日再行調解。
耀樂29日也發出限時動態表示,「先前檢察官已經認為炎亞綸觸法而起訴他。在我16歲未成年的時候,他身為公眾人物,卻拍攝並外流我的私密影片,這種行為讓我當時課業、學業停擺,甚至犧牲了我整個青春,這些事情的影響與發酵直到今天持續著影響著我」,「現在案件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我相信司法會讓他的所作所為付出應有的代價,也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無辜的受害者」。
耀樂表示,「但如果有人現在只想著要復出,只想著自己的演藝事業如何進行下去,毫不在意自己所犯的過錯的話,那我祝福他事業順利、事業蒸蒸日上」。
▼耀樂全文如下。(圖/翻攝耀樂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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