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宛欣/綜合報導
現年60歲的香港女星寇鴻萍在1982年參加香港小姐選拔獲得季軍,後進入演藝圈參演過《神鵰俠侶》、《鍾無艷》、《倚天屠龍記》等作品,目前轉行保險業,不料,她日前卻遭指控在8年間逃稅,15日被法院認定11項罪名成立,將於22日發出判決,而在這期間她必須至懲教署接受看管。
▲寇鴻萍在曾是港姐季軍。(圖/翻攝自寇鴻萍微博)
根據港媒《香港01》報導,寇鴻萍涉嫌在2009年到2017年間,聲稱跟父親同住,還做假帳稱公司辦公室助理支出每年28.8萬港元(約109萬台幣),此外,在2012年3次於僱主填報的薪酬、退休金報稅表上,還稱員工孫永斌、鍾永慧每年份別獲9.6萬港元(約36.6萬台幣)薪水,然而鍾永慧卻作證表示自己從未在寇鴻萍公司就職。
▲寇鴻萍蓄意逃稅罪名成立。(圖/翻攝自寇鴻萍微博)
法官認定9名證人的證詞可信,而關於寇鴻萍稱對稅務不了解,法官則認為她身為專業保險員,不可能對稅務一竅不通,另一方面,寇聲稱跟父親同住一事,如果只是地址填錯,就應該在調查時提供新地址,最終裁定她全部罪名成立,在22日判決出來之前,她則必須至懲教署(香港專門負責羈管以及提供更生服務的機構)接受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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