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暐瑋/綜合報導
網紅「波特王」(Potter King)以幹話、撩妹影片爆紅,擁有大票粉絲關注,臉書粉絲專頁追蹤人數高達134萬人,2日透露已經離開前公司,連帶粉專管理權也遭移除引發議論,前公司3日突發10點聲明,指對方因為爆紅養成大哥心態,讓公司感到無奈,但波特王親自現身反嗆,雙方宣告撕破臉。
波特王前東家「聚暘新媒體」3日在波特王臉書發出10點聲明,回應波特王離開一事,表示雙方目前還在合約期間,對他聲稱已經離開的說法,僅能尊重卻無奈,更強調是他自己提出要移除臉書使用權限,而不是「被踢掉」,接著更重話諷刺:「過往敝司提供該員多項優厚待遇與特殊權利、以致養成英雄主義與大哥心態,此為借鑒。」
▲波特王(圖/翻攝自Facebook/波特王 Potter King)
對此,波特王用個人帳號火速現身在底下留言,反嗆前公司講了一堆等於沒講:「我為什麼沒事要訴諸法律,我律師信內容也都寫得很清楚了,貴公司怎麼不敢跟大家老實講呢?到現在你們還想扣我帽子?還英雄主義咧?XD」強調自己從來沒這樣說過自己,且都有保留相關對話紀錄,「貴公司這篇千萬別刪,等海水退了我們一起來看看誰沒穿褲子。」
雙方隔空開戰,砲火猛烈,不少網友看了相當驚訝,「已追蹤正牌波特王」、「這文章...寫的很不留情面呢」、「沒有波特王,這波特王粉專也可以廢了」、「看完這篇大概就是鬧翻了」。
▲波特王和前東家撕破臉。(圖/翻攝自波特王臉書)
前東家聲明全文:
【6/3聚暘新媒體官方聲明稿】
有關聚暘新媒體旗下簽約藝人波特王一事,感謝各界朋友關心,
為正視聽,茲摘要聲明如下:
----------
一、端午佳節期間、敝司未能安撫所屬藝人「波特王」自行發文致各界困擾,首先深感歉意。
二、波特王自始至今、與全體同仁同為團隊成員,傳聞波特王為公司負責人之說,實非實情。
三、現階段仍於合約期間且尚有寬裕期限、所屬藝人先聲主張已無關係一事,僅能無奈尊重。
四、承三、日前係該員「自行提出」要求須移除該員臉書權限;坊間「被經紀公司踢掉」為未求證之報導。
五、礙於該員日前數度訴諸法律,團隊成員實屬無奈、僅能配合該員以致報導有誤,特此澄清。
六、過往敝司提供該員多項優厚待遇與特殊權利、以致養成英雄主義與大哥心態,此為借鑒。
七、承五、培養並冠以波特王藝名人設、一度以撩妹為題有幸獲各界好評,再回顧甚為唏噓。
八、全體成員長期艱辛、耗資甚鉅成就此 IP、數度好言相勸,盼該員多以團隊全體成員為重。
九、該員個人此舉,已對敝司全體成員造成影響,現將依現有合約精神,保留相關權利義務責任。
十、於昨(6/2)日傍晚時值返鄉車潮、家人團聚之際,因敝司該員自我行徑造成媒體朋友與各界困擾,在此再度表達歉意。
----------
聚暘新媒體
中華民國111年6月3日
▲波特王和前東家撕破臉。(圖/翻攝自波特王臉書)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