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宛欣/綜合報導
南韓戀愛實境節目《Heart Signal 3》班底李嘉欣被指控是霸凌加害者,近日她以「符合事實」的名譽毀損罪向爆料者A提告,此舉被質疑是承認了爆料內容為事實,她對此不但強烈否認,也解釋因為「虛假事實」名譽毀損官司被判無嫌疑,為了讓對方受到懲罰,才會改以符合事實提告。然而,這一次的判決結果卻依然由A方取得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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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李嘉欣告上法庭的A,在判決取得勝利。(圖/翻攝李嘉欣IG)
李嘉欣以符合事實的名譽毀損罪將A告上法院一案,9日被判「延期判決」,A方律師表示:「法官對於A的爆料意圖、經過、揭露的內容等進行了周密、準確的考慮,對案件做出了很好的判斷,對法庭以及大眾都非常感謝。」此外也透露A對於判決結果感到欣慰,直呼「雖然散播謠言的行為應該被制止,但為了『公共利益』的揭發行為是這個社會發展的動力」。
據悉,李嘉欣2020年以「虛假事實的名譽損害」提告,然而隨著深入調查,出現了多名學校的老師、同學出面作證,導致校園暴力難被判定是假的,反而出現許多能佐證霸凌的證據,最終以「無嫌疑」結案,隨後她才改以「符合事實的名譽毀損」提告,希望嚴懲爆料者,如今也被判延期判決,再一次地輸掉了官司。
▲李嘉欣再一次輸掉官司。(圖/翻攝李嘉欣IG)
「延期判決」是指嫌疑非常輕微,從各種情況看來不宜判刑,所以判決延遲,因此並不會留下前科,法律界人士對於李嘉欣一案的判決結果也表示:「雖然要查看判決書才能確定,但法庭似乎認為因『說出公眾人物的事實」就被處罰有失妥當。」似乎也是再次間接認證李嘉欣的霸凌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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