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暐瑋、蕭雅玲/台北報導
丁小芹販售仿冒的名牌包、衣服、背包等。遭到12名受害者聯合指控。被判處2年6個月徒刑,原訂於25日入監卻放鳥,正式遭到通緝成為「通緝犯」。她自從被告後,態度從囂張嗆法官「看不懂英文」轉為委屈哭窮,二審後才認罪,表示自己是中低收入戶,時薪只有200元,希望能有機會重新做人。
丁小芹1999年出道一夕爆紅,一連串負面新聞毀了星途,從原本光鮮亮麗的藝人成為通緝犯,原訂25日入監,卻請假未到,新北地檢署認為請假理由不符合規定,因此駁回申請,依照程序通緝,《ETtoday新聞雲》記者稍早撥打本人手機,她雖並未關機,但也沒有接聽,傳訊也沒有回應,目前行蹤成謎。
▲丁小芹去年9月開記者會公開道歉。(圖/記者陳家豪攝/翻攝自丁小芹臉書)
丁小芹2015年因為被合夥人發現疑似賣劣質包,加上財務糾紛鬧上法院,當時她在臉書PO出聲明書自清,表示向購買源頭的美國網路公司查詢交易明細時,因該公司遭到合併而停止網站營運,無法取得詳細的交易流程資料,以致於提出的證據不被法院採信。
事後丁小芹不滿法官判決,在臉書底下和網友互動時,更囂張嗆法官:「英文通訊法官檢察官不懂就這樣宣判,早料到。我也是受害者......」經此一次後,她不知悔改繼續賣假包,二審時才在法庭上聲淚俱下哭窮,表示自己是原住民、中低收入戶,當打工族時薪只有200元,一個月月收最差只有7000至1萬元,還要養家人,希望法官能給予機會。
▲丁小芹曾在臉書嗆法官。(圖/翻攝自丁小芹臉書)
當時,丁小芹的律師表示,帳號確實不是她本人使用,沒有參與相關犯罪行為,之後上訴,會主動提出相關事證、證人。她目前已和部分受害者達成和解,但沒被公訴檢察官完全採信,認為她不知悔改,還否認犯行,掌握對自己有力的證據,卻不在法院審理時提出,要等上訴審理才拿出來,耗費司法資源,請求從重量刑,律師出面緩頰,希望法院從輕量刑,如今她入監卻放鳥遭到通緝,處境相當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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