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孟庭/獨家專訪
昨(4/30)日台灣鐵路殺警兇手鄭男,因「精神有問題」被判無罪;2008年南韓性侵犯「趙斗淳」醉酒暴力性侵女童導致對方大小腸流出,法官也以「酒後精神不穩」只判服刑12年,而就在今年12月,他就要出獄了!南韓「吹哨人」作家憤怒:「精神疾病不能成為免罪符」,並認為公開犯人長相根本無助於遏止再次犯案!
▲勇警李承翰遭刺殺亡,兇手因精神問題獲判無罪。(圖/記者許宥孺攝)
南韓作家蘇在沅2010年出版《為愛重生─尋找希望的翅膀》一書,2013年被改編成電影《希望:為愛重生》,讓趙斗淳臭名紅到國內外,他功不可沒,可說是該案的「吹哨人」,曾因此受邀到青瓦台商議性犯罪議題。他接受《ETtoday星光雲》獨家專訪,對於有精神問題者的犯案只受輕罰,非常不認同。
蘇在沅說,「精神疾病不能成為免罪符,人類該是平等的,一直以來我所學的觀念都是『無論有沒有障礙,大家都是公平的』,在犯罪面前也是如此,所有人都要在法律面前受到同樣的處罰。」
他更絕對不能容許有任何以「精神衰弱」為藉口而犯下的性犯罪,「這種是計畫性的犯罪,他根本是在物色被害對象,然後去人煙稀少的地方實行他的性犯罪計畫,怎麼可能是偶發性的企圖?」
▲南韓作家蘇在沅。(圖/暖暖書屋提供)
趙斗淳犯案時,南韓有期徒刑最長只有15年,又因法官判定他精神不穩,最後因而作出服刑12年判決,隨即引發公憤,致使南韓國會在2010年將有期徒刑上限延長至30年,也廢除對於未滿13歲兒童下手之性犯罪者的公訴時效,並延長電子腳鐐的配戴時間,最高可達30年。
對於性犯罪的罰則,蘇在沅認為南韓還有很長的路要走,「13歲的限制也應該要廢除,現在的量刑也遠低於受害者的痛苦。以發達國家為例,很多國家判處終身監禁或數百年監禁,因為性犯罪者的特徵就是非常疼惜自己,刑罰一旦提高,他們就會因爲愛護自己而不去犯罪。只要能減少一名受害者,法律就一定要為此而改變,但韓國的法律與國民意識和受害者的痛苦截然相反,韓國國民也都為此而感到非常憤怒。」
▲南韓去年公布《趙斗淳法》,並公布他的長相。(圖/翻攝自dongyoungsang/mbc)
雖然南韓去年通過了《趙斗淳法》,規定他出獄後得有一名保護官24小時緊跟,並追蹤犯人的行動路徑,蘇在沅痛批,「只是在浪費人力而已。確實有更好的方法存在,例如精神科專家3人在出獄前仔細觀察兒童性犯罪者的精神狀態,如果存在精神問題,出獄後立即將其強制送進精神病院,若仍有戀童的癖好,那麼為了社會及孩子的安危,政府應該積極推動住院治療的事項。」
他也認為公開趙斗淳長相沒什麼幫助,「兒童性犯罪者不是精神完整的人,他們不知道羞恥。既然(公開的)不是最近的照片,趙斗淳絕對不會感到威脅;即使公開最近的照片,也會認為自己不會被發現,可以再次犯罪。」
▲趙斗淳近照被公布在電視節目上。(圖/翻攝自SBS)
蘇在沅回顧受害兒童案件,大膽推測,「趙斗淳懷著絕對不會被發現的自信,犯下了性侵罪,不論誰看都覺得被抓到的機率是百分之百,但是他絕對不會那樣想,很明顯,他非常單純地確信,只要壓低帽子或戴上口罩,人們就會認不出自己。」
然而這名惡魔再8個月就要出獄了,蘇在沅坦言,「性犯罪者的再犯率很高,兒童性犯罪者的情況更是如此,我最擔心的是可能會有其他受害者出現,所以我寫了這部作品。」
▲蘇在沅小說曾被改編成電影《希望:為愛重生》。(圖/可樂電影提供)
「我曾說『我們的記憶會創造奇蹟』這句話,還好我們大韓民國的國民,通過我的作品,還記得趙斗淳這個人,並且對他感到憤怒,所以我並不害怕他出獄,大家的記憶會讓趙斗淳再次關進名為社會的監獄裡,即使他從監獄裡出來,也不是自由的,這次,大韓民國的全體國民將會成為教導員,而趙斗淳將品嚐到社會變成有如監獄一般地獄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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