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tin Garrix發表聲明!花了4年告贏前東家Spinnin’Records 法院認定:創作者擁有版權

記者洪文/綜合報導

國民老公「小馬丁」Martin Garrix(馬丁蓋瑞克斯)歷經4年,跟前經紀公司Spinnin’Records的合約官司終於落幕!多家外媒在聖誕節誤傳高等法院判決敗訴,本人不僅親上火線澄清「報導錯誤」並強調「我擁有一切音樂所有權」,他隨後透過經紀公司發表聲明一次解釋清楚,「對判決解決非常滿意!」

▲▼Martin Garrix。(圖/翻攝自Facebook/Martin Garrix)

▲Martin Garrix長達4年與前東家合約官司落幕。(圖/翻攝自Facebook/Martin Garr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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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合約官司始於2015年,Martin Garrix終止與Spinnin’ Records(以下簡稱Spinnin’)及MusicAllStars(以下簡稱MAS)的合約,隨後控告Spinnin’ 董事兼MAS經理Eelko van Kooten,在合約中引用「虛假及誤導性的訊息」,導致他在年僅17歲時被迫簽下不符合最大利益的合約。

原本雙方一個月後庭外和解,Martin Garrix獲得音樂所有權,並授予Spinnin’在2015年8月之前發行曲目的專用許可,未料幾週後Spinnin’提出告訴,要求對方因賠償取消合約所受的損失,直到2017法院判定Spinnin’ 、MAS兩家公司涉及「利益衝突」,不過對方再度上訴高等法院。

▲▼ 「Martin Garrix 18+」ADE跨夜專場。(圖/翻攝自Martin Garrix臉書)

▲Martin Garrix曾經蟬聯3年世界百大DJ冠軍,今年仍然高居第2名,人氣不減。(圖/翻攝自Martin Garrix臉書)

根據權威媒體《告示牌》報導,法院裁定Martin Garrix為音樂創作者,擁有在Spinnin’期間創作的所有曲目版權,不過他在2012年至2013年期間與Spinnin’、MAS簽署原始合約「有效」,然而他有權在2015年7月終止合約,結束長達4年的合約官司。

Martin Garrix透過經紀公司發出聲明:「根據高等法院的判定,Martin首先獲得他想要的,被確認為創作歌曲的持有者/製作人,並確認他不必在2017年7月30日前履行合約。」他強調,第一件事尤其重要,「因為他希望其他年輕創作者能夠意識到他們的音樂權利,他在4年前就說過,保護音樂人同伴是他參與這場合約鬥爭的重要原因,從這一個意義來說,他對判決結果相當滿意。」

同時,Martin Garrix經紀公司指出,Spinnin’、MAS兩家公司接下來將要賠償,沒有從這個案件中獲得任何收益,而且還要為自己及Martin付出巨大的代價,「如果他們早在2015年達成協議,那麼一切都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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