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暐瑋/綜合報導
鈕承澤(豆導)捲入性侵醜聞,台北地檢署10日依涉犯強制性交罪,諭令他15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在女方出示的私訊對話中,他其中的一句話,被律師視為是全案如何判決的關鍵,直言:「我看到簡訊出現以後,我就知道這傢伙毀了。」
鈕承澤涉性侵一案掀起熱議,《新聞挖挖哇》也請來律師馬在勤分析案情,他直言一開始訂下的訴訟策略很重要,但因為訊息已曝光,換作是他,就會建議當事人先認了「有這件事」,至於事件後續要引導成是女方「礙於權勢」或是「被性侵」就是很好操作的事情。
▲新聞挖挖哇。(圖/翻攝自YouTube/新聞挖挖哇)
馬在勤表示,女方如果是礙於權勢發生關係,刑責可能會是6個月以上、5年以下,雙方若是達成和解,那6個月的刑期還可以再減半,也有可能緩刑,但是性侵是3年以上、10年以下,無法處以易科罰金或緩刑,且法官一般都會從嚴處理,「當訴訟策略訂下去之後,再轉就來不及轉了。」
許聖梅和鄭弘儀補充,鈕承澤目前著重的點在於,事發當天受害女子有2次機會可以離開,一次是夫妻客人離開、一次是女主管離開,但受害女子仍是留了下來,讓人有「你是自願的」想法,質疑以上兩種方向是否都不會成立?馬在勤表示,這一切都抵不過鈕承澤在對話中說的「對不起」三個字,直言:「我看到簡訊出現以後,我就知道這傢伙毀了。」
▲鈕承澤赴北檢說明性侵案。(圖/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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