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文正/台北報導
藝人大S因為流感併發肺炎離世,48歲就離開她最愛的家人,但如今家人們要面對的,還有大S前夫汪小菲即將可能採取的法律行動,但律師張育瑋認為,大S的身後財產,應該是由具俊曄與兩個孩子共同繼承,由於先前大S與汪小菲離婚時,約定由大S單獨擔任兩個小孩的親權人,因大S過世後,兩個小孩之法定代理人依法變成為汪小菲,如S媽欲爭取兩個小孩監護權,得基於汪小菲的行為與狀況,向法院聲請停止汪小菲的親權,直到兩個小孩成年。
▲小S(左)與S媽合作Podcast節目《老娘的老娘:小S和S媽的超展開對話》。(圖/金星提供)
張育瑋認為,大S之遺產如大S沒有遺囑之狀況下,毫無疑慮是由配偶具俊曄,與兩個孩子各取得三分之一的應繼分,但第一個難關具俊曄與兩個孩子如何為遺產分割協議,此時兩個小孩的法定代理人是汪小菲,就目前情況來看可能協商無望,將來可能需要透過法院解決遺產紛爭。
▲大S(左)驟逝,小S肩負起照顧媽媽等家人的責任。(圖/翻攝自微博)
只是之前汪小菲與大S關於扶養費的債務人異議之訴部分,具俊曄與兩個孩子同時繼承,此時汪小菲對於該部分遺產可能產生利害衝突。第二個難關,於兩個孩子還未成年時,完成遺產分割,以公平性而言,就是每筆財產都繼承人各取得三分之一,關鍵在於大S不動產由具俊曄與兩個小孩各取得三分之一,兩個小孩均未成年之狀況下,汪小菲得以未成年子女之利益處分財產,或者是等兩個小孩成年後,建議兩個小孩以土地法多數決之方式處分該不動產,都難以保留該不動產。
▲小S和S媽仍處於悲傷當中 。(圖/金星文創提供)
而目前最關鍵的人物則是S媽,她可以協調汪小菲,讓孩子們繼續留在台灣讀書成長,但有權聲請停止汪小菲的親權直到孩子成年,不過過去S媽跟汪小菲感情其實不錯,S媽能做的,就是權衡對孩子最有利的情況做決定提出法律上之權利,但汪小菲縱使被停止親權後,仍然有權利再向法院聲請回復親權,所以雙方法律戰還有得打。
▲S媽黃春梅成了跟汪小菲對簿公堂的關鍵人物。(圖/翻攝自黃春梅臉書、ETtday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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