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江宏傑與福原愛的官司糾紛又有新發展。他委任的日本律師大淵愛子向媒體證實,東京法院於8月2日已經認定了江宏傑方的強制執行,7月27日國際記者會時,他透過台日律師表示希望與前妻和平解決,但仍走到強制執行這一步。
▲福原愛被東京法院強制執行。(圖/翻攝自福原愛微博、IG)
據日媒《週刊文春》報導,事件的起因是福原愛逾期沒有履行離婚後的義務,與江宏傑在日本法院打官司一年,東京家事法院於7月20日判福原愛具有緊急性的保全命令。然而江宏傑方面認為,福原愛服從法院命令的可能性很低,因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而8月2日東京法院已經認定。
週刊進一步說明,強制執行分成「間接」、「直接」兩階段,間接執行是指,若沒有依照法院履行,就會產生罰金,藉此催促履行。如果還是沒有履行,就會變成直接強制,由法院的執行官出面執行法院判決的結果。大淵愛子表示,「這件事因為幾個要素考量,間接強制的可能性很低,因此請求強制執行,東京家事法院已經認定這樣的形式」。
然而強制執行仍有難度,大淵愛子說,目前不知道福原愛住在哪裡,因此無法執行,因此再度向福原愛喊話,希望對方遵守法院的決定。有關是否刑事告訴,她回應媒體正在討論中。
福原愛早前曾發聲明解釋,與江宏傑的官司尚未結束,雙方對法院裁決的看法不一致,外界認為她會透過律師持續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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