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韓國歐巴?具俊瞱來台跟大S結婚3步驟曝光 備妥2文件就能入境

▲▼新冠肺炎「非家屬禁入境台灣」 具俊曄求婚大S:我們成為家人好嗎。(圖/翻攝自具俊曄、大S IG)

▲具俊曄和大S世紀復合後又閃電結婚,讓不少人都直呼浪漫。(圖/翻攝自具俊曄、大S IG)

記者杜冠霖/綜合報導

韓團「酷龍」成員具俊曄8日宣布與大S(徐熙媛)結婚,投下震撼彈。兩人透過一通電話,牽起這段逝去20年的緣分。據了解,具俊曄9日一早就會搭上飛抵台灣的班機,而根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規定,具俊曄只要備妥當地結婚登記證明/結婚證書、犯罪紀錄/良民證,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館驗證後,就能申請外配停留簽證。

大S及具俊曄宣布結婚,除了投下震撼彈外,不少伴侶對於具俊曄說「因為疫情還不能見面」也深有同感。對於具俊曄能否順利來台入境,疫情指揮中心8日在記者會上表示,這部分隨時在檢討,目前是國人配偶可入境,另外訂婚者或是同婚有緊急或人道協處部分,也可開放入境。發言人莊人祥也表示,至於其他部分可能會是觀光客入境前開,不過要再進一步請外交部、移民署了解,因為這屬於跨部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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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依我國現行規定,如果具俊曄和大S已經在韓國登記結婚,其實只要備妥當地結婚登記證明/結婚證書,及犯罪紀錄/良民證,且正本或影本均須附中文或英文譯本,並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出申請,具俊曄就能申請外配停留簽證,抵台後可再改居留簽證。

另外,具俊曄只要持停留期限60日以上、且未加註「不得延期」(NO EXTENSION)或「不得在台改辦居留」之停留簽證入境、符合依親(包括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居留事由,就可向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

根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規定,國人外籍配偶要申請依親居留簽證登記,至少需要準備7份文件,包含簽證申請表、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護照正影本、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影本、效期內之申請人本國政府所核發之無犯罪紀錄證明或良民證正本及影本一份、結婚證明文件、最近3個月內中華民國台灣地區新式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不過,政府單位有時還是會視個案需求,要求提供財力證明、來台目的證明、來台關係人保證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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