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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許逸群/台北報導
藝人薛志正22日遭《壹週刊》報導,指他因沒有演出收入,因此從事不法勾當,以藝人光環招攬台灣女子到廈門坐檯賣笑,且從中抽取仲介費。而今年2月被報導涉入洗錢集團案,本月8日又被目擊喝完酒後開車到KTV,負面新聞層出不窮。他28日偕同律師至士林地方法院按鈴控告《壹週刊》誹謗!
薛志正律師解釋,仲介年輕女子到廈門坐檯陪笑、涉入洗錢案以及本月8日酒駕都非事實。律師表示,薛志正是介紹舞蹈團到廈門表演,而洗錢案則是被警方通知作筆錄而已,且是以證人的身分,並沒有所謂的交保後傳、更沒有被逮捕。至於本月8日也無酒駕開車,當天只喝可樂。他的律師表示將採取刑事訴訟,針對這3項不實報導提告。
▼薛志正偕同律師按鈴控告。(圖/記者許逸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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