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富美前夫威脅「把妳埋公司」 她交往3月遭騙婚損失千萬

記者林彥君/台北報導

資深藝人張富美日前上高點綜合台《震震有詞》探討社會上常見的遭騙婚人財兩失。張富美16歲出道,24歲買了忠孝東路頂好名店城及伯爵山莊,朋友之間都說她是小富婆。因緣際會認識前夫,張富美表示前夫表現出顧家孝順的樣子,還會幫忙照顧當時罹癌的張富美父親,為了完成癌父遺願,張富美便與剛交往3個月的前夫結婚。

▲▼ 張富美 。(圖/高點綜合台提供)

▲資深女星張富美 。(圖/高點綜合台提供)

當時前夫謊稱是洛杉磯十大企業,實際到了美國才發現公司在郊區黑黑暗暗,原來是騙局一場,但張富美想著「既然結婚了那就一起努力。」但前夫根本把張富美當成搖錢樹,一直要她賣掉房子給他錢,甚至前夫還耍心機騙張富美簽授權書,她說:「那時說是要辦身份證明用的,沒想到竟然是授權我的帳戶百分之八十財產隨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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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富美買了公司給前夫經營,但前夫竟然拿公司去貸款30多萬美金,為了怕前夫亂用自己的錢,張富美趕緊將錢拿去投資買房,避免被前夫挪用。律師沈靖家表示:「根據政府規定,誤簽定型化契約一年內,可向法院聲請撤銷。」若當時張富美有提出異議,可能可以避免帳戶被前夫任意挪用。

▲▼ 張富美 。(圖/高點綜合台提供)

▲資深女星張富美 。(圖/高點綜合台提供)

張富美說住在美國期間前夫不斷跟她要錢,說需要600萬台幣成立監控公司,她反問:「你怎麼不從自己公司拿錢?」沒想到前夫甚至口出恐嚇之語,威脅張富美:「如果妳不聽話,我把妳給殺了埋在公司底下,不會有人知道。」張富美決定搬到外面住且經由朋友介紹律師開始進行離婚。前夫竟然要求分一半財產才願意離婚,光這離婚官司耗時4年半,花了15萬美金(490萬台幣),而前夫積欠她上千萬的債務,雙方律師協商後由前夫還她7萬多美金,張富美說:「如果前夫宣布破產,我一毛錢都拿不到。」

4年半期間張富美都躲在家裡不見天日,怕在天上的父親看到她模樣不捨,於是投入畫畫消化婚姻帶來的傷痛。幾年後張富美想要有自己的小孩,展開一段感情,順利懷孕生女也與對方訂婚,但因她無法跨出上一段婚姻的痛苦,於是並未結婚,而是與男方協議照顧女兒的時間分配。張富美提到自己的女兒,臉上都是安慰且幸福的笑容,「女兒很漂亮很優秀,今年還錄取美國名校柏克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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