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皓婷/綜合報導
香港「喜劇天王」周星馳近期被前女友于文鳳追討港幣7000萬元(約台幣2.6億元)的投資佣金,雙方對簿公堂,鬧得沸沸揚揚,他25日現身香港高等法院,親自出庭作供。
▲周星馳被舊愛于文鳳追討2.6億。(圖/翻攝自微博、CFP)
據港媒報導,周星馳的公司2004年2月和于文鳳公司簽下協議,以月薪港幣2萬元(約台幣7.3萬元)約聘性質聘用女方擔任投資顧問。但于文鳳之前的工作薪水都比港幣2萬高,而且又缺乏電影相關工作經驗,卻願意降價為周星馳工作,周星馳表示:「她自己願意又喜歡,這才最重要。」並強調:「如果她不喜歡的話,我不會強迫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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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于文鳳則控訴周星馳2002年曾答應要將投資獲利的10%分潤給她,但最後只給港幣1000萬元(約台幣3740萬元),她才想追討未給的港幣7000萬(約台幣2.6億元)。周星馳方表示這些只是「情侶熱戀中的情話,並無法律效力」,不承認當時的口頭承諾。
▲周星馳25日現身香港高等法院。(圖/翻攝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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