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琛儀/台北報導
張韶涵因合約糾紛,遭前東家青田經紀公司與福茂唱片提出訴訟,高等法院更一審30日做出改判,張韶涵須賠償409萬餘元,可上訴。對此,福茂唱片也回應了。
▲福茂表示,若張韶涵不再上訴,也不會再有動作。(圖/心喜文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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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茂唱片表示:「對於今日法院做出張韶涵應賠償福茂唱片的判決,福茂唱片表達非常尊重!也感謝法院對業界倫理的肯定!」並強調一直很珍惜與藝人之間的情誼,「當初福茂唱片之所以會進行訴訟,初衷只是想要維護業界倫理,對事不對人!既然法院已經做出張韶涵應該賠償的判決,我們認為已達到了當初的目的。」
隨後福茂也說:「這個訴訟案已經進行了非常久,我們希望這是最終判決了,如果張韶涵小姐不再提起上訴,我們也不會再有其他要求!最後,祝福張韶涵小姐在業界再度大放異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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